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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第1页)

“什么?都是畜生?”陈凛眉头一拧,觉得这个形容词实在不好。

琴薇点点头,“都不把我当人,每次来都恨不得把我弄死才罢休,所以我最讨厌当兵的……但是你不一样,你斯斯文文的。”

陈凛笑起来,半开玩笑地说:“我也能把你弄死你信不信?只不过我没有那个心情。”

“我信我信,我们现在就来试试。”琴薇脱掉衣服,丰满的身体贴上陈凛,双手熟练地解开他衣扣。

陈凛手臂挡开她,刚要说话,看到暗蓝色天空上升起一枚信号弹,知道这是驻地叫他们回去的信号,丢掉烟,迅速把被扯开的衣扣扣好,来不及走楼梯,他敏捷地从窗口跳出去。

不到一分钟,他就消失在黑暗里,琴薇站在窗口把身子探出去张望,也看不清他走的是哪条路。

回到驻地,团长把众人召集在一起,宣布将在夜间突袭另一伙地方武装的大本营。

27.第27章

<strong>回到驻地,团长把众人召集在一起,宣布将在夜间突袭另一伙地方武装的大本营。

解散以后,各人回到军营换上夜行的军装,把弹药袋背在身上,扛着枪出门。没有防弹衣,他们只能靠敏捷的身手保护自己不死伤。

陈凛来了一年多,除了日常的步兵基础训练,他学会的最重要的军事技能是开装甲车和远程爆破,通常只有当了干部的人才能在行动的时候坐在装甲车里指挥,大多数情况下,士兵只能荷枪实弹步行。

缅北山区潮湿多雨,突袭又往往是在夜间,远程爆破炸弹安装难度相当大,不仅要有防水结构,还要炸点准确,才不至于伤到自己人。和那些年老迟钝又不肯动脑子的当地士兵相比,陈凛心细又大胆,安装爆破装置的任务往往落到他身上。

割据一方的军阀们虽然有钱,但也只愿意把钱花在购□□支上,对于一般性的爆破装置和监听监控设备则舍不得多下本钱,一方面这些雇佣兵很多人文化水平不高,缅甸当地兵不识字的大有人在,过于复杂的军事设备他们根本不会用,不利于实战;另一方面,他们也不愿意花钱培养更优秀的士兵,免得他们被敌人杀死或俘虏而损失惨重。

很多威力大的炸弹都是士兵们自己研制改装的,乔林在技校学过两年电子通讯技术,经过他改进的炸弹无论是遥感和威力,都比普通炸弹强很多,因此他经常额外受到嘉奖。陈凛跟他学了半年,逐渐也掌握了这门技术。

按照上级发下来的侦查地图,两人仔细研究之后,确定了几个炸点,准备逐一安装炸弹。乔林负责技术性环节,而陈凛作为小分队队长,不仅要安装爆破装置,还要组织部署战场上几十个人的火力搭配、制定作战路线。

缅北当地士兵虽然身强力壮,却不爱动脑筋,出门打仗从不考虑作战计划和路线,只知道敌军来了就一哄而上去打,这样的水平打打游击战还行,一旦遇上对方有重型武器,无秩序作战只会是以卵击石,而陈凛则不一样,他更愿意花时间动脑筋在战前部署作战计划,用最短的时间在战场上赢得效率。

对陈凛的指挥才能,乔林一向佩服,觉得陈凛是那种天生具有军事头脑的人,虽然没有经过正规部队训练,但是脑子非常灵活。

“这可比玩真人cs刺激多了。”乔林是个军事狂热分子,当年在家乡报考军校落榜以后想参军入伍,因为视力不够没有选上,在这里当雇佣兵正好圆了他的梦。

陈凛厌恶战争,尤其是这样为了争夺地盘、割据一方而发动的战争,在这样的战斗里,牺牲没有意义,而他之所以参加战斗只是为了有一天能活着离开这里。

集合完毕后,部队整装待发,陈凛把头上的钢盔压低,摸了摸军装心口的口袋,那个银镯他一直随身带着,感觉就像带了个护身符,无论他身处什么样的险境,银镯主人的灵魂都会保佑他。

茂密的山林里,陈凛指挥突击分队先行探路,而爆破分队则在乔林带领下去到事先选好的炸点安装炸弹,敌军派出了装备最良好的精锐部队应战,双方激烈交火,战斗持续了一个多钟头。

山坡上,陈凛趴在潮湿泥泞的草丛里观察敌军的火力部署,各种不知名的蚊虫爬在身上叮咬,身后也不时传来爆炸声,让他不得不打起一百二十分精神才能把精力集中起来观察。

“□□(一种冰毒类毒品)要不要?”一个士兵悄悄问陈凛。

“不要。”陈凛从来不沾这些。

地方武装缺医少药,很多受伤的士兵用□□来当麻醉剂镇痛,军队里虽然没有严格规定,但人人都知道,毒品一沾上就戒不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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