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铅笔书屋>花样吊打主角[快穿] > 第141章(第1页)

第141章(第1页)

系统:&ldo;……&rdo;

宿主在这个世界,是戏精上身了吗?怎么自己给自己加戏玩的这么开心?

白家是捉鬼世家,白首的工作主要也是捉鬼,解决灵异事件,接下来两人就是到处奔波,给人解决各种灵异事件。

对白首,林洛一向是不加掩饰的鄙视的。

白首本身就是一个麻烦体,他这样的人,好好呆家里就是对人类最大的贡献了。

至少他在白家,白家的人还挺正常的,虽然会对他格外好格外崇拜,但都还在正常范围内,只要不是长时间待一起,白家里的人就不会像外面的人那么疯狂。

所以干嘛要到处奔波呢?

白首要是直接养在深闺,那也许他反而不会发生那么多事了,也许他和心人反而能够真的相伴一生,相携到老。

这样的蓝颜祸水,只可怜了那个本应该是女主角的心人,现在都不知道在哪里。

林洛摇头叹气,再一次深深的鄙视白首。

察觉到她的恶意,白首找了个离林洛最远的座位坐。

白首这样的人,很多正常人做的事情他都是没办法做的,比如正常的社交,去海边玩,再比如,正常的坐飞机坐火车……

日子过的比林洛自己那一辈子还惨。

他们这次要去的地方不算远,但是只能靠坐巴士就比较坑了,林洛财大气粗的包下一整辆大巴士。

只要在外面,白首基本上扮演了哑巴和木头人两种角色,需要什么都是通过林洛去做,像一个有社交障碍的一般。

配上那身斗篷,存在感低到可怜。

林洛觉得,自己不像保镖,更像保姆和传达器。

她很好奇,如果没有保镖,白首该怎么活下来。

于是在到达一个饭店的时候,林洛找借口出去一下,然后隐形跟着进去。

白首走进小饭馆,自己找位置坐下来,然后从身上掏出纸笔,利落的写完菜名,喊一声老板,快速把纸条交给老板,然后就把手缩回去,右手在外面连一秒都没超过,整个过程十分的熟练。

老板像是有点呆愣,然后又很快回过神来,哦哦应了两声,然后就很正常的去点菜。

饭菜上来以后,白首等了林洛很久,左等右等都等不到她,他才开始吃。

只见他身子贴在餐桌上,快速伸出手,一手拿筷子一手拿碗,筷子快速的拨了一小半菜,然后双手就快速伸进斗篷里,整个过程快速而且熟练,但是看起来十分的搞笑,像是做贼一般。

不过效果也很明显,店里的人似乎只受到一点点的影响,每个人都只是下意识转头四处看了看,但还没找到什么东西,他们就回过神来,继续自己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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