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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2章(第2页)

那时候是14岁吧,10年后,那就是24岁,24岁的时候,她已经生了韩旸廷的孩子。

那么,纸条上面的那个“他”,是孟泽?

“妈妈,这又是什么?”小凤问。

白书若看到小凤掏出了一个眼镜盒,打开,里面是一副墨镜,看样子是男士的。

小凤对墨镜不感兴趣,便又去掏别的东西了。

而白书若看到这副墨镜后,脑海里面突然闪过一张脸,那张脸同样戴着墨镜。

她心里一顿。

她把墨镜举到窗户前,阳光洒进来,在墨镜的身上镀上一层金光,而这一层金光,仿佛是一把时光钥匙,它通过墨镜,源源不断地把当初的记忆输送到白书若的脑中。

白书若的表情渐渐震惊了。

那个在篮球场上矫健的身影,那个坐在图书馆里面看书的大哥哥,还有冲到她面前,拿走她手中矿泉水瓶的人……是他!

第229章韩旸廷的回忆1

韩旸廷的回忆:

我这个人从小孤僻,不苟言笑,不爱与人交往,若是在别的家庭里面长大,我可能会被认定为怪小孩。

但是我爷爸和我妈妈并不这样觉得,他们尊重我,觉得每个人都应该有不同的性格,我这样也没有什么不好。

我从小喜欢一个人关在房间里面看书,五岁看完了《安徒生童话》、《格林童话》,还自学了计算机。到七岁的时候,这些东西在我眼中已经是小儿科了。

后来我去了国读书,同时,我爷爷见我头脑灵活,就经常和我讨论商业上的事。

19岁,我修完了大学的所有课程,顺利拿到学位证,然后我回到了国内。

在我很小的时候,爷爷就跟我说过,我将来是要继承公司的,否则公司就会被二房那边的人夺走。

在国外的这些年,我认清了一个社会生存法则,那就是:适者生存,强者才能享受更好的物质条件。

同时,我发现我家里很有钱,有钱到我这一生都不用为了钱发愁,我哪怕什么都不做,也依然过得不比普通人差。

但是,普通人的人生,总是伴着各种各样的困难和选择,而我,从来没有因为选择的问题而发过愁。

如果我喜欢a,又喜欢b,那么,a和b我都要。

如果你很有钱,并且很低调,那么,你会得到所有人的尊重,没有人会质疑你住不得住得起八星级的酒店,没有人会质疑你能不能买得起限量级的跑车。

所以,我回去接管了公司,打算把家族企业继续扩大。

19岁的我意气风发,斗志昂扬,我做了融资公司,一国内很多企业家希望得到我的投资,让他们的项目得以开展。

我当时只针对项目,不针对人。

觉得有前景的项目,我会毫不犹豫地投资,有些项目我觉得还不成熟,便会考量一二,并且将同样的项目做对比,选择我认为最合适的。

当然,我的性格以及我的不善言辞,总会有一些人误会。

我以为只要我板着脸,别人就知道我是拒绝。

但是,对于一些野心蓬勃的人来说,我板着脸,他们只会觉得我在犹豫,并不是让他们放弃。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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