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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第1页)

书名:爱尔娜的爱情,写给托兰西

作者:白鹿鬼樱

文案

看中二少女如何写情书!

史上最迂回,最深情的告白。

爱尔娜说:告白书一定要像老太婆的裹脚布一样又臭又长。这样他看晕了,臭晕了,说不定头脑一热就答应了!

托兰西点点头:对对,这个方法不错,下次我可以用用去追我暗恋了三天的那个法国美女。

爱尔娜:我打!

托兰西(捂着被一拳□□的眼):……你真的是追人的那个吗?

爱尔娜(傲娇脸):我傲娇,我乐意!

托兰西:……

内容标签:欢喜冤家天作之合青梅竹马

搜索关键字:主角:爱尔娜,托兰西┃配角:安德鲁,罗斯特,安迪┃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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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托兰西1

亲爱的托兰西,当你看到这封信的

时候,我或许已经疯了,噢不,准确来说,是在你眼里我已经疯了。我说话可能有点乱,但你能明白我的是不是?

托兰西,如你所想的那样,我现在心中十分焦躁,所以急需一个人来倾诉。接下来我要说的话,可能会让你无法相信,你也许会用小指勾着信纸嘲笑我:天哪,这个女人脑子里究竟装了什么?或者当笑话一样看过就随手扔进了碎纸机里。但是我还是希望你能认真读下去,因为我接下来要说的真的真的是件很重要的事!

看到这里,你一定想知道让我如此焦灼不安的原因到底是什么。我也迫不及待的想要告诉你了,但是!我可能还是会罗里吧嗦地扯上一大堆有的没的,你知道这是我的爱好,把一个短小的句子无限扩充,把一件小事无限放大,可我知道,你虽然智商有些让你妈担心,但你一定能抓住其中的关键点是不是?

事情要从一个月前说起。那时我刚刚在酒吧里找了份兼职。哦,你知道,我并不缺钱,但我需要这份工作,因为我瞧上了那个酒吧的一个驻唱歌手。如你所见,这是一位心怀不轨但魅力十足的女人费尽心机接近一个帅气英俊少年郎的,可以茶余饭后当做笑谈的爱情故事。你千万不要笑我,否则我一定会把你幼儿园偷看隔壁一年级小姐姐洗澡的事给抖落出去。好了好了,我不说你了,还是说说我喜欢的这个男孩吧。他得得确确只能说是一个男孩。看他的模样,应该只要十八十九的年龄。他笑起来很好看,就像春日里的蝴蝶扑向绯色的樱花一样。这个比喻你可能不懂,好吧,其实,我也不太懂。我们中国人什么都讲究意境,你能意会就成,别太纠结,不然我怕你的智商会受不了。他的眼睛很漂亮,比你身边那群莺莺燕燕妖媚勾魂的电眼可漂亮多了。虽然我很不乐意那他和你的那些女人比,可我还是忍不住要比啊!谁叫你总在我面前嘚瑟你的女朋友。算了,不说你了,不然这封信就扯不完了。都说眼睛是心灵的窗户,可以窥视人的灵魂,所以我第一眼就被他的眼睛,噢不,是灵魂给震撼了!他的灵魂是蓝色的,就像大海一样忧郁深沉,比美人鱼的歌声还要美丽动听。好吧,请原谅我这略微混乱的,又有些矫情的比喻。但你现在肯定能够想象他的容貌了是不是?相信我,如果你看见他,也一定会爱上他的。呃,好吧,你是一个男人,还是一个取向正常的男人。

我先说说我和他的相遇吧。其实,我们的相遇并没有什么浪漫,也没有什么奇情,就是有点……你自己去看吧!

那天,我和往常一样吃了晚饭就下楼遛狗。只是遛着遛着,呃,那狗就不见了。你别问我它去哪了,因为,我也不清楚。回头你自个儿找找吧,反正是你的狗。温迪(狗的名字)走丢后,我一个无聊就坐在公园的长椅上扔面包屑喂鸽子。就在这个时候,你的好朋友安迪突然不知道从哪个鬼地方钻了出来。(其实吧,我一直怀疑你把&ldo;温迪&rdo;叫做&ldo;温迪&rdo;,是不是因为&ldo;安迪&rdo;的名字叫&ldo;安迪&rdo;。想来这是你们之间的恩怨了,我就不必参与了,但我还是想问:你和那安迪是不是有一腿!)

安迪穿了一身松松垮垮的衣服,头发吹成了个鸡冠头,绿色的眼睛里满是贼笑。只见他双手插着裤兜,远远地冲我打招呼道:&ldo;嗨,小家伙!&rdo;

我不悦地白了他一眼。穿得像个流氓就算了,说话还这么无理,什么&ldo;小家伙&rdo;他难道不会喊&ldo;小姐&rdo;&ldo;女士&rdo;或者&ldo;美女&rdo;吗?真搞不懂你为什么会找这种家伙当朋友当然,现在不是抱怨这个的时候,先说说他要来干啥吧。

那家伙见我不理他,也没不好意思,摸了摸鼻子,呵呵地干笑两声,然后就在我尚未允许的情况下坐在了我身旁!你知道的,我特别讨厌你这个朋友。因为他每次看我的眼神都让我感觉像有数万只蠕虫爬满了我的全身。很恶心对不对?所以麻烦下次见到他的时候,让他离我远点!噢,不好意思,情绪有些失控了,还来接着来谈正事吧。

安迪那个讨厌鬼显然没意识到我对他的厌恶程度,竟然还恬不知耻地凑上来,用他那张散发着恶臭的嘴,自以为极具诱惑地对我说道:&ldo;爱尔娜,今晚的夜很寂寞,要不要我来抚慰你的寂寞&rdo;

不管你有没有被恶心到,反正我是十足的被恶心到了。我懒都懒得理他,挥手塞了他一嘴用来喂鸽子的面包屑(真是便宜他了,这个烂人),然后转身踩着高跟鞋,嗒嗒嗒的就走了。

你一定可以想象我当时的愤怒,但这不是重点,重点是我经过他这一提醒,我还真有点寂寞了。温迪不见了,爸妈也不在家,我总得找点事做对吧?可我又没有什么朋友,实在找不到人聊天说话,于是我决定去酒吧。

酒吧是个鱼龙混杂的地方我知道,你不用急着教训我。对了,我的信还在写了,你也没办法知道,更没办法教训我了。哈哈,我真是太聪明了。

纵然我没去过酒吧,但基本的自我保护意识还是有的。为了不吸引眼球,我还特地装扮了一番。效果十分显着,我一路上都畅通无阻,可最后竟被几个保安给拎了出去!

你可能会问我为什么会被赶出去。原因很简单,简单到令我都感觉不可思议。就因为我穿了一件魔法师的黑色袍子,(我是哈利波特的狂粉穿成这样也不奇怪,你肯定能理解的对不对?),然后我又戴了副黑墨镜,戴了个黑口罩,他们居然把我当做恐怖份子!拉着我就扭送到了警察局,害得我做了大半夜的口供笔录。最后得出的结论是:我是个有些臆想症,但臆想级别还不够高的普通疯子。并且推荐了一家精神病医院给我。我气得差点儿没当场把他们撕了!我告诉你,看到这的时候绝对不能笑,不然我就把你小时候扮蜘蛛侠,最后掉进下水道的事抖搂给你的新女朋友。

出了警察局,已经大约凌晨三四点钟了,我很想回家睡觉了。但由于我的心情实在不太美丽,这又让我不想回去。我决定再去一次那个酒吧。我就不信,我今儿还进不去了!

为了不再被人当成疯子,我便到家里换了一条普通裙子出来。这回我总算是成功进入了酒吧,也没被人当成是恐怖分子。但你知道,其实我这个人性格还是有些腼腆的,不然也不会这么多年都没什么朋友。所以我在酒吧里带了半天也没敢找人说话,当然也没人过来跟我搭讪。你是不是觉得很奇怪毕竟我长得那么美。我绝对不会告诉你我进的是一个男性同性恋酒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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