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姜煜眼睛亮晶晶的。
“怎么可能不知道,16岁深入敌军腹地,百步穿杨射穿西蛮王首级,一马当先,一把霸王枪斩获数千敌军,一战成名,让西蛮军队退军退避三舍,割让了好几座城池,守护了大庆万千黎民。”
洛晚卿在皇城中虽然缴了不少钱财,但爱好收集武器的却只有康王,当时盘下来的铁匠铺里的武器限制颇多,都是凡品,总觉得都配不上他。
更何况无论是弓还是枪都是管制兵器,普通百姓是没有资格拥有的。
洛晚卿口中所述的赫赫战功大庆百姓几乎人尽皆知,哪怕黄口小儿都能讲几句,可经由洛晚卿的口说出来,却让姜煜红了脸。
“没,没那么厉害,是敌人太弱。”
洛晚卿用手背探了探他的脸,嗯,有些烫。
谁能想到威风凛凛的大将军脸皮这么薄,一被人夸就爱脸红。
洛晚卿的脸贴在他的胸膛,扑通扑通如擂鼓般跳得比常人快了许多。
她笑意盈盈,“阿煜,你喜欢什么类型的短小些的武器。”
“匕首和软鞭!”姜煜脱口而出。
卿卿喜欢什么他就喜欢什么。
最近卿卿的鞭法进步了许多,真是天纵奇才,这个年龄开始学鞭,挥舞起来很是有模有样。
匕首的十四式实战技巧也学的十分娴熟,普通人学一年都未必有她一个月的成效。
唯一美中不足的是力度不够,这也是没办法的事,她不通武学,更没有内力。
洛晚卿没想到姜煜居然喜欢这两样,软鞭她倒是给了一条,那么匕首,对了,她还真有,渣爹花园中的库房就放着一把匕首,看着平平无奇,甚至连宝石都未镶嵌一颗。
要不是当时她的空间能力不给力,收东西时必须触摸到实物,都不可能注意到那柄匕首的存在,太不起眼。
按理说渣爹那个库房里放着的可都是些见不得光的东西,没道理单单就这把匕首不值钱吧。
她不懂不代表别人不懂,“阿煜,我这里有把匕首,你看看有什么名堂。”
洛晚卿接着从包里掏啊掏,终于翻出了那把貌似平平无奇的匕首。
姜煜刚拿到手中,就感受到了此物的不同寻常。
“怎么看着如此眼熟。”
“你见过?”
姜煜没吭声,他不敢肯定。
但是......
迫不及待地抽出匕首,一阵寒光掠过。
此匕首通体乌黑,剑锋如凛冽的风刃,极具压迫力。
看到它的庐山真面目,洛晚卿竟有种浑身凉飕飕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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