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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四十章 往事如烟(第1页)

女人姓王,名云秀,比曾广茂小一岁。

两家是邻居,两人又是相仿的年龄,暗合了古人说的青梅竹马、两小无猜的意境。

不难猜测,两个从小一起长大的少男少女之间,最容易产生情愫了。

村口的老槐树,河边的望夫石,牛棚里的老牛......无一不见证了两人少年时期青涩的爱情。

年轻男女的感情,总是那么稚嫩,而又美好。

可再美好的感情,也抵不过现实。

当年,曾广茂作为新兵即将入伍的时候,王云秀哭着说等他两年。

可曾广茂入伍还不到一年,父亲就带来了女孩嫁人的噩耗。

当年,王云秀的哥哥王云山搞大了邻村女孩的肚子,也就是王云秀现在的大嫂刘春燕。

那个年代,公共场合拉个手都可能被批判。

未婚先孕,那还了得!

纸是包不住火的,很快就被人家父母打上门来讨要说法。

摆在眼前的路只有两条:要么王云山明媒正娶刘春燕;要么刘春燕把孩子打掉,刘家顺便抓王云山去坐牢。

坐牢,这可不是开玩笑的!

要知道那个年代,流氓罪可还没有取消啊!

这罪名可大,可小。

在那个年代,被这个罪名枪毙的罪犯可不少。

要是刘春燕一口咬定王云山霸王硬上弓,这个罪名定得死死的。

所以,摆在王家人面前的,无非第一个选择。

既然命门被人拿捏住了,怎么宰割,就是人家说了算了。

刘家也没客气,不仅要求八抬大轿娶进门,还开了在当时算得上天价的彩礼。

王家也是普通家庭,根本拿不出钱。

所以,走投无路之下,王家人把主意打到了女儿王云秀身上。

把女儿嫁给有钱人,收一笔丰厚的彩礼,不就有钱了嘛!

这笔账不难算!

父母、哥哥一起下跪哀求,亲情的砝码最终压垮了这个女孩的坚持。

最终,王云秀嫁给了一个有钱的老男人。

说嫁,都是抬举了,王家分明是卖女儿。

所以,曾广茂和王云秀两人之间这份稚嫩的爱情也无疾而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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