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兵大人,您来看看,这个人似乎有些眼熟!”
吴三桂听到有人呼唤,便走上前去,然后就看到地上有一具焦黑的尸体。
“都炸成这模样了,你是怎么看出眼熟的?”
“卑职不是说他的相貌,而是他手指上的扳指!”
吴三桂闻言,缓缓蹲下身,仔细观察对方大拇指,竟然是一颗蓝宝石!
佩戴其他手指叫戒指,大拇指上的才叫扳指。
这玩意的作用是拉弓射箭,后来逐渐演变成一种装饰和身份的象征。
满洲人擅长骑射,因而非常喜欢佩戴扳指,那些满洲贵族为了显示自己的身份,便琢磨起扳指的材质,从最开始的鹿骨,逐渐发展到玉石、金银等贵重材料。
吴三桂常年和建奴打交道,他非常清楚,蓝宝石的扳指只有贵族才有资格佩戴。
而且不是普通的贵族,定是身份极为显赫的爱新觉罗家族。
无论金银玉石,虽然价值不菲,但是说到底,只要肯花钱都可以买得到。
蓝宝石则完全不同,这玩意压根就不是中原的产物,而是番邦小国上供,或者通过海外贸易才能得到。
听说蒙古人西征的时候,那些西域小国为了生存,曾经上供过一些。
随着建州三卫逐渐崛起,蒙古诸部被打的俯首称臣,为了表示诚意,自然会将最贵重的东西拿出来,其中便有极为稀有的,用蓝宝石和红宝石做的扳指。
吴三桂心中狂喜,面前这个戴蓝宝石扳指的,可能是个王爷!
第146章意外之喜
只可惜,整个身躯已经被炸的残破不堪,焦糊一片,根本看不出相貌。
“将这个人首级斩下来!”
“是!”
紧接着刀光一闪,首级斩落。
吴三桂将首级和扳指收起来,大手一挥:“进京!”
五百人回到山海关,发现城楼已经倒塌,只剩下一片废墟。
吴三桂怒道:“狗日的野猪皮,这么好的城楼子,让他们给毁了!”
可是,生气归生气,事实已经如此,只能先回京复命。
众人继续赶路,昼夜不停,终于在第二天晌午赶到京师。
吴三桂连家都没回,马不停蹄直奔紫禁城,请求面圣。
此时,朱由检正在御书房召见张世泽。
吴三桂进来后,看到有人,赶忙行礼:“臣叩见吾皇万岁,见过英国公!”
“平身!”
朱由检轻轻摆了摆手,然后问道:“卿家怎么赶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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