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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第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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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川小百合』

1997年,春,台湾宜兰。

陈姊说前厅有客,我让她扶我下楼梯。行到半程,我就看见那一箱「上海双喜」,登时认出小王。

他知道我忘不了上海,所以每一年都会寄来这款香烟。转眼半个世纪,时光浮沉,大家都苍老了去。常常藉着烟香,追溯旧事流年。

此番他来台湾看我,除了香烟,另外带来一个消息。

「若林秀树的弟子我找到了。」

「原来真的有。」

「有,在日本。」

「那巧的很,恰好我先生在日本有个局。」

「我们……邀他一起进来?」

「让我想一想。要么,小王,你先回去中国,等我想好,你再写信给他。」

「那你保重身体。」

「嗯。对了,小王。他叫什么名字?」

「信一。营下信一。」

「嗯。我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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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多年前,当我还是北岛小百合的时候,我就爱上了他。

那时候天下大乱,整个世界都在狂。人世间的道义裂变成很多相悖的立场,人把立场推演至极,这就成了狂。

原来相爱也是这样的。

我以前很单纯。爱一个人,就幻想和他一样。可是他中毒了,我要设法为他解开。如何解得开,他就和我一样了。

当时我有个朋友叫作五十岚菱香,她一直奉劝我。

「小百合,你不要这么狂。」

我觉得很可笑。一个人不喜欢战争;又不欣赏什么国族大义;更无谓宏大的野望。我只不过想要一方静土,两情相契。像这样,怎么狂?

「那天原爆的时候,我就知道你输了,因为你根本不敢告诉他。」

「他……出生在广岛。」

「你也是。」

「我怕前功尽弃。」

「那就永远不要告诉他。」

「怎么可能?」

「所以,小百合……无论枪和火炮,温床或是拥抱,从来只换到苟且偷欢的时限。你知道日本为什么会败?皇军在中国苟欢了八年,早就过了时限。」

妄想改变一个人的信仰,永远永远都不会有胜数。何况他那么倔强,从一开始就注定玉石俱焚的下场。

「我看你这么伤心,你为什么不杀他?」

「我说过不杀他。」

「你也说过不后悔,可是你去了台湾。」

「那是我最后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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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刑。

这个晚上,他已经第三次昏死过去。他们把硫酸和火碱倒在他脸上,「嗤嗤嗤」就开始烧,空气中散发着诡异的味道。

这其实是我的主意,因为我说过不会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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