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实说我很沮丧,我们主编对我的这个半纪实性文章完全不感兴趣,她最近很迷恋某个地下乐团,像十七八的小女孩一样,疯狂的追随人家东跑西颠,甚至擅用公共资源。用了我们杂志整整一个月地专版给人家免费做广告----她看上那个长头发的主唱了。
这真是郁闷的事----在她刚刚坠入情海,满脑子浓情蜜意的时候,我给她一篇这么有深度,这么有社会价值,这么有警示寓意地好文章,她却只给了我十个字……不符合我们杂志的风格。
风格这个东西是随着人的心情随便转变的。她让我调查卓安宁的时候。刚刚失恋,卓安宁的案件结束。她陷入热恋---我羡慕这种永远有恋爱可谈的人,他们永远不知道害怕。
最后我把文章投给了晚报---晚报的编辑可能刚失恋,他很喜欢这篇稿子,可他地主编大概爱情得意,勉为其难只给了我一个豆腐块的版面……
喵的,这是个什么世界?
附录:《以爱之名》节选的时候,他曾试探性的打开过摄像头,对方好像并没有注意,同意了视频请求,但是画面只是闪了一下,对方很快关掉了。
就是这一闪,让他看到,好像办公室的房间白墙上,挂着一把小提琴。
……他唯一地疏漏,是没有删除电脑地记录。他是学音乐的人,心无旁骛,根本不知道,即使按了删除键,很多东西也是无法消失地。
警方在他办公室的电脑里,找到了和药贩交易的记录。
他表现的异常配合,交代了全部作案的经过。这让警方有些吃惊,他们本来以为这些证据根本不足以把他定罪。
他在看守所的当天晚上,用藏在皮带后面的刀片割腕自杀了----所有的氰化钠,都放在妻子的酒瓶里,他无法选择的给自己留下更为痛苦缓慢的自杀方式。
他承认,杀死了妻子的前夫,他承认,杀死了妻子,他承认一切,可是拒不说出原因。
他没有办法忍受洁白无暇的人生出现污点,这污点太大,太醒目,永世无法消除----对他来说,死亡也比赤裸裸的暴露自己的内心,更安全,也更体面。
他一辈子都不知道什么叫做爱----但是他知道,不管多么肮脏丑陋的事,只要冠以爱情的名义,一定会得到华丽炫目的外表而为世人所称道。
人生凄苦,那些藏在皑皑白雪之下的,往往污秽不堪入目。
更白之下唯有更黑,方显爱情本色。
那些在爱情名下,唤为真诚,热情,温柔,善良,关爱以及诸多美好的,会是什么呢?欺骗,背叛,奔逃,躲闪,还有永远无法猜到的奇形怪状的动机。
他不是杀了他的妻子,他杀掉了所有爱情的美好。
文章的最后一句……
我惟愿相信,他即便不是唯一,也只是几万分甚至几十万分之一。
爱情于我们的甜蜜,远比苦涩来得多。
这句话,是晚报的编辑加上去的----他只是刚刚失恋,还未对一切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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