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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冥冥之中,自有定数!这就叫作心灯泯灭天灯在!
第二天,民警们再次给林金根戴上了手铐、脚镣,拉着他旧地重游,指认各个抛尸地点。
他拖着叮当作响的脚镣,象前些天那头警犬一样,领着警方从污水池开始,一路踉跄着来到了彩虹桥涵洞口,一一指认了前后三次的弃尸地点。
审讯人员问他说,死者的其它衣物他是如何处理的。
他说烧了,乘做饭的时候,一次一件地烧掉了。
头发的比对结果出来了。
警方从蔡晓兰家中取来的蔡晓梅保存下来的头发,与桥涵中发现的无名女尸的头发特征一致。
对于彩虹桥涵无名女尸身份的鉴别,就此画上了句号。
从林金根的供词来看,这是个既无耻又凶残狡诈的人,根本没有基本的道德良知和是非观。
民警们真是替蔡晓兰姐妹感到悲哀!
那天早些时候,蔡晓兰在大队书记林天明的陪同下,来到清川市公安局法医室认尸。
尽管脸部已无法辨认了,但身上的胎记和小儿麻痹症留下的腿部畸形,还是让蔡晓兰毫不迟疑地指认这是她的妹妹蔡晓梅。
面对妹妹的尸骨,蔡晓兰悲痛得昏厥过去。
稍微平静下来的蔡晓兰,在林天明的陪伴下,哽咽着接受了警方的询问。
警方始终不明白,既然蔡晓兰仅凭死者身上的胎记和略带畸形的腿,就能毫不犹豫地辨认出那是自己的妹妹,那当初警方到小梅溪村调查时,她为什么没有从有线广播和张贴的通告中了解到,那具无名女尸有可能就是她的妹妹呢?
通过蔡晓兰的证词和林天明的说明,警方了解到,原来蔡晓兰从没上过学,不识字,根本看不懂告示。
此外,由于林金根在村里恶名昭彰,她始终觉得在村民们面前抬不起头来,所以平日很少跟人来往,总是一个人独来独往,也从不关心村里的事。
加上林金根从来不干活,整个家庭就靠她一个人支撑着,她一天到晚忙个不停,没有时间、也没有心情去听什么有线广播,即使听到了,也是左耳进、右耳出,根本不往心里去。
警察来了又走了,她不知道、也不想知道到底是为了什么,只是从别人的只言片语中了解到好像是在找一个失踪的女孩子。
她根本没有想到这个女孩会跟自己有什么关系。
想到妹妹的死,蔡晓兰痛不欲生,认为正是因为自己听信了那个挨千刀的无赖的话,毫不怀疑地把妹妹交给了他,才断送了她的性命。
这等于是自己害死了她。
她将如何向父母的在天之灵交待呢?
当林金根提出想见她一面时,被她断然拒绝了。
她告诉警方,自己决不愿意再见到那个人面兽心的家伙,只希望警方早日将他处死,也好告慰妹妹的亡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