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铅笔书屋>古典音乐之王[重生] > 第34章(第1页)

第34章(第1页)

戚暮郑重地答应。

不过多久,在一个年轻人的搀扶下吴老先离开了后台。戚暮目送着老人蹒跚的背影远去,忽然便听到一个叹息的声音在自己耳边响起:&ldo;我把你母亲当作亲生女儿看,老吴……可是把你父亲当作是亲生儿子看待了。他儿子去世得早,也没什么后人送终,你当年可真是太让他伤心了。&rdo;

闻言,戚暮立即转首看向一旁的谭老。只见在舞台闪耀刺目的灯光下,谭老染黑的头发里竟还有几根白色的发丝,反she得灼灼的银光,刺得他眼睛生疼。

&ldo;要是你还是那样不长进,老吴这辈子也不长了,恐怕就要带着悔恨的感情进棺材了。&rdo;

听着这样简直诛心刺骨的话,戚暮的心中倏地一痛。但是他却明白,在原主的记忆里根本没有在乎过这些老人,又或者说……原主对吴老的印象只有那一个挡着他不给他卖琴的身影。原主想重回顶点,但是却不想和这些老前辈再有牵连。

戚暮慢慢垂下眸子,纤长的睫毛在眼下落了一层淡淡的暗影,他低声说道:&ldo;我知道了,谭老。&rdo;

听着戚暮的话,谭正辉转首看向他,道:&ldo;你今天表现得不错,能够得到老吴的表扬,你在华夏基本上是可以独当一面了。前几天你没有想去慕尼黑,是怎么回事?&rdo;

戚暮没想到谭老会在这个时候突然抛出这个问题,他稍稍一愣,然后道:&ldo;谭老,我的年龄还没到那种地步,而且……我在华夏还有很多成长的空间。&rdo;

谭老一开始就没打算从戚暮的口中听出真实的答案,他也没再多过问这件事,只是说了几句&ldo;记得晚上来吃饭&rdo;类似的话后,便先行离开,留了戚暮和乐团里的成员一起庆祝第一次演出成功的事情。

等到晚上去参加了那场所谓的&ldo;几个老朋友聚聚&rdo;的晚餐时,戚暮看着那满座笑眯眯的前辈,恍然明白了从今儿个早起就一直跳着的眼皮到底是怎么回事。

&ldo;小七啊,怎么不敬敬酒?难道还要我教你不成?&rdo;作为戚暮的乐团指挥,谭正辉站起身就像个长辈一样的引导戚暮开始准备敬酒。

那一边,一位言笑晏晏的贵妇笑着掩唇,道:&ldo;小七是很久没有见着我们了、非常高兴吧。酒就不用了,倒是和我们说说今天那首德沃夏克的《第六》第二乐章的一个过渡吧,处理得不错。&rdo;

另一个面容刚毅的中年男人倒是放了手中的杯子,望着那贵妇说:&ldo;程婷文,你个女人家的怎么喜欢上德沃夏克了?门德尔松不才是你们女人家的喜好?小七你跟我说说,你觉得杜胜那首《e小调》怎么样?&rdo;

这话一落地,席上另一人倒是先不高兴了:&ldo;喂喂,朱广你说话前看看人,我还在这儿呢你就让小七评价我?&rdo;说话的正是b市交响乐团的首席小提琴手杜胜,他笑了笑,佯怒:&ldo;看样子你们s市交响乐团是想来场比赛了?&rdo;

……

之前曾经说过,戚暮从小就经历过各种人情冷暖、也懂得以他的家世想要在欧洲古典音乐界生存下去,他就必须圆滑、懂得取舍进度。

但是这也不代表他就能面对这么一大群老油条了啊!

一晚上过去,戚暮只感觉自己是被抽了半条命出去,深深体会到了‐‐

什么叫做华夏的酒桌文化!

等到第三天上飞机准备赶往h市进行表演的时候,戚暮简直是头也不回地就赶往机场,生怕再碰上那些个所谓&ldo;偶遇&rdo;的前辈们。

这短短的三天,前辈们简直就是用生命在考察他。

脾气好点、手段委婉点的前辈还会以交流指点为借口,考考他现在的水平,看看他是否真的是&ldo;改邪归正&rdo;了;而脾气差点、直白粗暴的前辈甚至直截了当地拉着戚暮,先是看看他到底是真变了、还是装着的,最后再给他留下一两句远大的目标,比如说……

&ldo;哦小七啊,等你什么时候登上了维也纳的舞台,你叔叔我给你送一卡车的鲜花去祝贺啊。&rdo;说这话的是s市交响乐团的首席小提琴手朱广,他大大咧咧地龇了一口白牙,全然不知没过一两年,他就要为这句话负责起来。

逃离了s市那个狼窝,戚暮总算是舒心下来。他走下飞机、踩着h市的大地,忽然感觉到了亲人一般的温暖:没有可怕的前辈,一切都是好的!连空气都是这么清新!

不过……

小七啊,事情真有那么简单?

前辈们的影子,可遍布了大江南北、走遍了祖国的大好山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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