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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第2页)

赵向晚围着邮筒转了一个圈,来到邮局柜台,将赵清瑶寄过来的信递给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看过邮戳,点头道:“是的,是从我们这里寄出去的。”

施必胜是个五大三粗的高壮汉子,说话声若洪钟:“十天前寄出去的信,你们有印象没?”

工作人员摇头表示没有印象。每天从邮筒里把信件取出,盖上邮戳再分发往全国各地,他哪里会留意这么一封小小的信件?

赵长庚颤抖着将画像放在柜台,满怀希望地问:“你们,有没有看到这个妹子?”

工作人员依然摇头。

赵长庚面如土色,筛糠似地抖了起来。一是冷得扛不住,二是心里慌。

赵长兴扶住堂弟,安慰道:“你别急,慢慢问,我们刚来,哪里能够这么快就有结果?别慌,稳住,瑶妹子还在等着我们呢。”

赵长兴的话,让赵长庚的颤抖渐渐好了起来,他努力给自己打气:“好,我不慌,不给警察同志添乱。”

赵向晚问:“镇上只有这一个邮局吗?”

施必胜的声音很大,震得耳膜嗡嗡地响:“对!就这一个。”

【大老爷们找人,带来个小姑娘,这不是开玩笑吗?光凭一封没留寄信地址的信,就说人被拐到我们固宁镇,要不是劳警官亲自带过来,谁会立案找人?这大过年的,一个所的警察都出动,我真是服了!】

听到施必胜的心声,赵向晚眼眸闪动。

如果不是及时听到赵晨阳的心声,就连赵向晚也有可能忽视掉赵长庚手里的那封信。

如果等到一年后赵长庚察觉到不对劲再去寻找,恐怕真的是枯骨嶙峋。

赵晨阳这个重生者,在这个案件里派了用场,那就留着。送上门的金手指,不用白不用。

知道结果之后,再来寻找线索,就容易得多。

信,是在胁迫状态下写的。泪痕洇湿字迹,写到“好”字时最后一横划破纸面,这说明赵清瑶伤心难过,写信时态度很抗拒。

信,是在暗处写的。点燃的蜡烛放在信纸的右上方,因为太过昏暗不得不努力靠近烛光写信,蜡油滴落纸面,留下深深浅浅的痕迹。为什么不在白天写信?只有两种可能,其一必须避着人;其二她被囚禁在暗处,无法见光。

只不过,不管是邮戳地址与寄信地址的不一致,还是赵清瑶纸上的泪水与蜡油印记,以及笔迹所表现出来的疲惫与紧张,这些都无法作为直接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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