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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9章(第1页)

虽然陪葬品中的很多东西在用掉之后都能恢复,但和食物一样,食物吃的次数太多,就会失去味道和口感,毛笔也是一样。

磨的秃了之后能恢复,恢复的次数太多,就真的秃了。

嬴政和吕雉的书法越加精妙,笔秃成什么样,都能写的恍若无事——要是被人从字里行间看出来朕哀家用秃笔,多丢人啊!

但还是谨慎起见,保留了几支毛笔专门用来给阎君写信用。快要开始研究如何用竹片蘸墨写字了。

俩人现在看到一箱子毛笔,如得甘霖,险些失了仪态扑过去把刘恒撵走。

刘恒现在不怎么写字,陪葬的笔还没怎么用呢,不知道这两位长辈为何如此狂热。

他有点害怕,先退下了,心里嘀咕:我就知道始皇帝和高后不是安分守己的人,他俩除了写历史之外,是不是天天给阎君写信啊?要不然怎么能让他当上镇长呢,准是每天都给阎君通报这里的情况。这倒也正常,那他除了要镇长的位置之外,就没要点笔墨么?

他走之后,把几个孩子都喊回来,开始分东西。

大箱子里除了王莽新做的游标卡尺之外,就是数百只毛笔,毛笔下面是整整齐齐的墨块。

那五颗拇指粗细的小树苗分别是:桃、杏、梨、梨、橘子。

刘病已不好意思的解释:“没找到卖树苗的,不过我看到有户人家没有人烟,在大梨树旁边长着几颗小树苗,应该是梨熟透了掉下来没人吃,自然而然长出来的小树苗。

规矩上写了,荒野无主之物和用陪葬的金钱换的能拿回来。

笔墨是买的,树苗是自己挖的。

筐里是山里挖的茯苓苗、玫瑰苗、还有刺泡苗,刺泡(覆盆子)酸酸甜甜红彤彤的可好吃,还有些野蘑菇。原先不敢吃野蘑菇,怕会吃死,现在还怕什么。包袱里是给平君买的胭脂水粉。”

他拿回来的玫瑰不是后世那种,而是玫瑰饼、玫瑰膏和泡茶用的那种玫瑰花,后来改名叫刺玫。味极香美,也好养活。

吕雉惊诧:“人间那么乱,还有人卖胭脂水粉?”

许平君也很惊讶。

刘病已点点头:“几个(皇帝的)都城里都有商铺,世道再乱,他们也得生活,做胭脂的只会做胭脂铅华。不论什么势力,后妃女眷都要化妆打扮。”

分完了东西,把果树种在既有阳光又安全的地方,王嬿在旁边看着插不上手,却快乐的直掉渣。

她的肌肤上大概还剩三成的烧焦,整张脸和一半的头发完好如初,身上倒是斑斑点点的,看的刘箕子想叫她梅花鹿,又怕她不开心,只好在心里默默的叫几遍。

这才开始谈论人间的情况。

许平君立刻被撵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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