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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第2页)

生我是胡志明的越共正在抗击美帝的自豪。由这块给我遐想的瓜地翻过印第安信号

山(ndiansignalounta),就是边境上的小城加利西哥一墨西加利。

&ldo;一个男人要走多少路才被称做男人?&rdo;

小城1903年才初具雏形,当地居民说上帝发明冷气机的第二天才往这里移民。

土著居民宣称自己是阿兹特克(aztec)印第安,几千年前就住在烈日炎炎的

&ldo;石洞之地&rdo;。奉太阳与战争之神神谕,他们在太阳乌指引下迁徙数年,冒烈日斗

野兽穿沙漠,终于发现神的领地:一只嘴衔毒蛇的猎隼,立在仙人掌上,四周湖水

如镜,遂建国墨西哥。现在墨西哥国旗上的图案就源自这个神谕。阿兹特克人崇拜

日月星辰,以及雨、蛇。蛙、美洲虎、太阳鸟和猎隼,坚信任何事物同时孕育着好

与坏、吉与凶。尽管加利西哥屈尊在美国加州最穷的帝王谷县,可对于比索崩溃的

墨西哥人仍是人间天堂。于是一步登天的跨国婚姻比比皆是,72岁的史蒂文森博士

便是其中之一。

我与老史蒂文森一见钟情是我俩碰巧都会用希伯来语唱《shlohaveriln》

(你好兄弟),由此互把对方看做是沦落天涯能交心的那种男人。老家伙总怀抱吉

他缩在阴影里唱好听的歌,如鲍勃。迪伦的《bidthgthewqnd》,曲调忧伤,

令人荡气回肠:一个男人要走多少路才被称做男人?

一尊大炮轰鸣多久才会鸦雀无声?

一个男人要抬多少次头才能看到天空?

一个政客有多少只耳朵才能听到人民的哭泣……

答案随风而去答案随风而去……

鲍勃。迪伦1941年5月24日生于明尼苏达,本人有犹太血统,所以老史蒂文森

格外喜欢他。鲍勃。迪伦把年轻人对社会、人生、世界的见解写进民谣,有申诉有

抗争,歌词言简意赅一针见血,并以直接的方式表达出来。据说鲍勃。迪伦1966年

因摩托车事故严重致残,并开始吸毒。

老史蒂文森自称可以用7种语言唱500支民歌,可我亲耳听过的绝不超过三首。

看到我不仅欣赏他的歌喉,更尊重他的经历,老博士主动邀我去中学听他的历

史课。

铃响了,老家伙先用墨纸遮挡住巨大的铝合金门窗,笨手笨脚几次碰翻袖手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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