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例:UC浏览器、QQ浏览器)
铅笔书屋手机版网址 qianbishuwu.com
应该指出的是,坦尼在梅里曼案中对林肯行政命令的质疑是有其宪法基础的,但是,战争期间毕竟不同于和平时期,权大于法是不争事实。
这场大法官与总统之间的司法大战证明了美国宪法之父汉密尔顿的一句名言:最高法院&ldo;既无钱又无剑&rdo;,是三权中最弱的一方。
虽然马歇尔在马伯里诉麦迪逊案中确立了司法审查权,最高法院可以宣布总统的行政命令或国会法案违宪,但如果行政当局拒绝执法,最高法院其实连军营门口一个站岗的大头兵都指挥不动,更别说总统了。
最高法院若强行下令执法,只会自取其辱。
这个案例中严酷的现实会让那些崇尚法治至上和程序正义的人们倍感痛苦。
所谓司法独立、司法权威,即使在美国有时也难以始终如一。
从政治上讲,为了战争胜利,军方对叛乱分子军法从事有其合理性。
一旦国家处于战争状态,包括言论自由、正当法律程序在内的公民宪法权利必然会受到限制,对间谍罪、叛乱罪涉嫌案犯的军法审判可能因一时无法核实证据,只好先关起来再说,否则危害会更大。
过份强调个人自由和权利,有可能对国家安全造成极大损害。
但是,即使在战时或紧急状态下,政府和军方无视法律和司法程序的现象也是个令人头疼的严重法律问题。
因此,如何处理此案中涉及的问题,实际上是一个宪政难题。
从长远来看,米利根案在美国宪政史上意义深远。
从此以后,不论是两次世界大战期间,还是美国60年代社会骚乱时期,美国本土没有人再敢尝试停止人身保护权的做法。
但夏威夷是个例外。
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还是美国领地的夏威夷在日本袭击珍珠港后,根据1900年国会为它制定的《夏威夷组织法》宣布军事戒严,停止了人身保护权。
这一军管状态直到1944年10月才结束。
美国本土虽然没有停止人身保护权,但在加利福尼亚出现了美国历史上最严重的一起破坏公民自由的事件。
根据罗斯福总统的1942年的一项行政命令,加利福尼亚把112万日裔美国人(其中7万是美国公民)从西海岸强迫迁移到犹他、怀俄明等内陆州的集中营。
为此,其中的一位美籍日本人是松(koreatsu)曾经把美国政府告到最高法院。
1944年12月18日,最高法院以6比3裁定,将日本人强制性迁移到集中营虽与美国的基本原则不符,但出于军事需要,是战时临时措施的一部份。
拘留行为不是种族歧视,拘留营(relocationcenters)也不是集中营(ncentrationcenter)。
但持异议的法官则认为这是对公民宪法权利的&ldo;明显侵犯&rdo;。
美国的这一严重破坏公民自由的案件40年后才改正,是松和其他的幸存者每人得到了2万美元的赔偿。
1998年,已经老态龙钟的是松获得了总统自由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