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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2章(第2页)

这一次,他一定要好好和长公主在一起,琴瑟和鸣,结为佳偶。

“诸位作诗吧,时限为半个时辰。”

翰林院几位声名远播的文人做评判,让所有参加诗会的青年才俊开始作诗。

“我写完了。”

杨蕴之凝神提笔,一气呵成。

“桃花灼灼斗春芳,一见如云满目光。

不识冬来霜雪遍,芳意争似竹松长。”

此诗简短而意味深长,将桃花与松竹相较,将花的媚意淡去,显出风骨来。他的字也写得极好,行书流畅,用笔雍容,字体俊美,堪为大家。

在笔墨与宣纸相触的一瞬,文气凝结成光,写完后周身桃花雨飘落,落在他发间,与素净青衣相衬,美如画卷。

诗生异相,是一篇可流传百年的佳作。

他岸上的宣纸,散发出馥郁的桃花香气,已然价值不菲。

“好诗啊好诗……不愧是新科状元杨蕴之!”

一位须发皆白的老文人摇头晃脑念了一遍杨蕴之的诗,不停赞叹。

其他几人也连连点头。

杨蕴之谦逊一笑,眼神却傲然,并且在桃园中四处寻找,试图看到自己心心念念的长公主。

他很快就能再次娶到长公主了。

他太想念长公主,快想得发疯了。

但其他参与者却不这样想,不满道:

“他怕是早有腹稿,长公主殿下出的题正好叫他撞上了,运气好罢了。”

“也许是找人代写的,仅仅一首诗怎么能确认谁是驸马?”

“你以为你能当驸马吗?别想了,不过一介布衣,新科状元又如何?家中有几口薄田,让殿下跟你耕织,等你从七品编修往上爬吗?”

杨蕴之握拳,垂眸,并不争辩。

因为长公主殿下正在暗处看着这一幕。

她看着他被欺负,心生怜悯,会主动出言解围。

杨蕴之等啊等,等啊等,始终没等到长公主出现。

嘶——

不知是谁倒吸一口凉气,场中已有微风席卷。

所有人忍不住转头,看向场中作诗的俊美年轻人。

他相貌实在太出众。即使杨蕴之已经十分英俊,与那人一比,仍然落了下乘。就像沙砾遇上明珠,瞬间失去了所有光彩。

那是怎样的富贵温柔乡才能养出的完美无瑕,连握笔的手都挑不出丝毫缺点,洁净修长,骨节分明,握着狼毫笔,从容不迫,偏偏笔下每一个字都生出无穷灵气来,仿佛迫不及待要出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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