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见他咽了口唾沫,面带疑惑的对徐云说道:
“徐博士,那个叫倪……倪什么琳的不是已经被判刑了吗?怎么还要起诉她?”
“开庭那会儿我听坐我隔壁的一个记者说过,最高法的一审就是终审判决,不需要再搞什么二审的吧?”
徐云笑着朝他摇了摇头,解释道:
“孟大叔,您说的判刑是指公诉……也就是刑事诉讼的范畴——实在不好理解的话,您就当成是国家出面帮您讨的公道。”
“但国家维护的是国家的公义,孟亮和王老师被倪梦琳以及那些大v抹黑了形象,却没有从倪梦琳等人的身上得到补偿。”
“这显然是不合情理的,对吧?”
孟东国思索片刻,慢慢点了点头:
“好像……是这个理儿。”
“所以嘛,咱们就要对倪梦琳她们提起自诉。”
徐云欢快的打了个响指,继续道:
“这也就是所谓的民事诉讼,让她们直接对孟亮同学和王老师的损失进行弥补。”
“其实这一步在五年前的时候就该做了,可惜……”
说道这里。
徐云止住了声,轻轻叹了口气。
就像此前庭审现场时,倪梦琳要求公诉方拿出证据证明她是污蔑的逻辑一样。
其实在4.23事件发生的时候,孟亮也可以就此提出诉讼。
可惜一来当时的孟亮没有这方面的意识,以为学校的公告就是最终判决,所以压根没想到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二来则是……
以4.23事件的热度来说,单纯的起诉估计很难有效果。
当然了。
这里的效果不是指无法胜诉。
燕京再怎么样也不是湘楚,倒不至于被舆论裹挟判决结果。
所以孟亮当时如果进行起诉,胜诉的概率还是不低的——毕竟谁主张谁举证嘛,倪梦琳肯定是拿不出来的。
但这种胜诉的判决书如果不配合宣传公告,起到的效果几乎和白纸无异。
闭着眼睛想想都知道,一定会出现【没有证据就可以说没有偷拍吗】这种的评论。
比如很有代表性的就是z大,被造谣的内容转发四万次,评论数上万。
而胜诉的微博评论呢?
寥寥70条。
所以按孟亮当时的情况来说。
他的身边必须要有一支非常有经验的律师以及很强很强的公共团队协作,才有可能对事态进行逆转——但那种团队以孟亮的身份和财力,显然接触不到。
直白点说。
纵观整个内娱史,有这能力的团队也就那么三五支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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