霎时间,野利遇乞的脸黑了,而王韶却露出了高深莫测的笑容。
要想使用好野利遇乞这个老狐狸,就要不断打击他,让他没胆子背叛大宋,现在看起来,效果还不错,就是不知道另一路奇兵如何了!
……
秋天降临,草木枯黄,一些高处的小溪在晚上会凝结一层薄冰,到了中午的时分,才会化开。
今天是个阴天,溪流的冰一直存在着。
眼看到了黄昏,一团枯草动了动,从下面探出一张五颜六色的脸,他躲在背光的方位,身体完全融入背景当中,他小心翼翼,取下一块薄冰,扔进了嘴里,冰冷刺激,打了一个寒颤,立刻精神了许多。
这小子不是别人,正是曹大国舅的宝贝儿子,山字营第一批受训合格的战士!
曹评和他的弟兄们得到了王韶的密令,要对那些投靠董毡的部族,展开报复。
没有人能容忍背叛,大宋也是一样,只是眼下不方便动用大兵,山字营便成了王韶的首选。
夜色很快降临,从不远处的营地传来一阵阵烤肉的香气,刺激着曹评的味蕾,他只是暗骂了一声,继续选择潜伏。
终于,到了等到了2更天,一片荒草当中,出现了上百个人影,他们分成了三组,一组抢占上风头,另外两组分别埋伏起来。
伴随着尖锐的声响,原始的火箭弹划破天空,准确落到了一片帐篷中间,瞬间火势突出,里面的人全都仓皇逃窜,连衣服都没有穿,就在他们慌乱之时,无数淬了毒的弩箭射出,将一个个人变成冰冷的尸体……这就是墙头草的下场!
第595章垂涎王家女儿的猛士
冰冷的山间泉水,加上干硬如柴的牛肉,如果没有一个钢铁般强大的胃,是绝对消化不了这些东西的。
哪怕在两年前,曹评也没有想过,有一天会靠这玩意维持生命。
对于一个战士来说,吃饭只是维持战斗力的必须功课,而不是享受。他的享受只有一件事,那就是让敌人在他们的面前,战栗惊恐,匍匐跪倒,绝望嘶吼,快速覆灭。
每到休息的时候,曹评就会拿出一柄一尺二寸长的匕首,然后认认真真在柄上划一道标记。
匕首是老祖宗曹彬留下来的,据说匕首的第一任主人就是那个很会填词的亡国之君李煜。
这是一柄很有故事的匕首。
曹评在上面划了第五道痕迹,表明已经有5个部族被他们干掉了。稍作休息之后,他们又要奔赴下一个部族,曹评计算过,他们携带的火药和火油只够打两场偷袭战,结束之后,必须后撤补给。
算起来一次出战,他们已经消灭了两千多人,而自身只损失了5个弟兄,交换比例达到了惊人的一比四百,绝对可以引以为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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