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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很好

这也难怪,这些年林子勿身边的朋友来来去去,都是一些演员,他与这些人貌合神离,职业上总有些利益冲突,平时聚在一起喝喝小酒没关系,但如果要掏心窝子谈话,那也只有陆哲一个人。

首先,陆哲是他成名前就陪着他的助理,那时候林子勿还没火,陆哲也还只是一个没什么建树的年轻经纪人,但是陆哲认准了林子勿能红,甚至在林子勿自己都怀疑自己的时候,他也坚持着最初的判断。

林子勿这个人脾气差,不会交际,自视甚高,最贫寒的时候就算没饭吃,他也不肯接那种下三滥的角色。

北漂的貌美男女,很多人都揣着一颗要跻身一二线影星的梦想,但是熬出头前的黑暗是那么漫长而寒冷,多少人最后抵挡不住诱惑,去给油腻肥硕的老板包养,下海演三级片,去夜场ktv当公主或者少爷,把华美青春的皮肉交给那些衰败的躯体,来换取金钱或是机会。

林子勿那时候和陆哲合租大外环的一个平房区,那地方隔音差,晚上总能听到男女的欢好声,喝酒划拳声,打骂哭喊声。

北岛说的很对,那些都是梦破损的声音。

那段时间,林子勿表面上不说,但其实都看在眼里,他知道是陆哲一次次追在剧组后面,腆着脸陪着笑,央求他们说:“你们试一试林子勿吧,让他接这个角色吧。”

他林子勿那么傲,傲到云天上,那些哀哀求人,嬉皮笑脸,曲意逢迎的事情,他哪里愿意去沾染半分。

都是陆哲,那个能受胯下之辱的伯乐,为他争取每个合适他的角色,甚至为此低伏到尘埃里。

他们一个傲如雪梅,一个卑如泥土。

后来梅花开了,所有人都为那满树芳华而沉醉,却没有人瞧见树根下滋养繁花的污泥。

可是林子勿记得。

记得他当个三流小演员的时候,是谁尊重了他的傲气,谁成全了他的梦想。

他也记得自己有一次在搭乘地铁的时候,听到两个女孩子在议论一本他也参演了的新剧,那两个女孩子碰巧谈到了他,说他演的那个角色有多讨厌,连带着看演员也恶心,演技差,长得丑,一看到他出场就想换台。

林子勿记得自己是低着头,红着眼眶地走回家的。

回家时,他却看到了陆哲,为了给他求一个合适角色的陆哲,去应酬去喝酒,喝醉了扒着门框回来,抱着马桶就吐,一身的汗味。

陆哲一身酒渍污渍,瘫软在有着呕吐物的马桶旁,见他回来,醉醺醺地朝他笑着,酣畅淋漓地对他说:

“子勿,你心心念念惦记的那个角色,老子磨了那女导演半天,陪了七八次酒席,你猜怎么着,总算是给你拿下来了!

男四号!

能活着演到全剧终的!

怎么样,厉害吗?”

这一刻林子勿哭了,这个有着处女座重度洁癖的年轻人,终于跪在喝得神志不清的陆哲面前,用力拥抱着汗涔涔臭烘烘,衣服上还粘着呕吐秽物的陆哲,失声嚎啕。

他一边痛哭一边含混地哽咽着:“对不起,陆哲,我他妈傲什么?我哪有资本傲啊?我觉得……特对不住你……”

喝高了的陆哲听不懂他在说什么,就在他怀里哈哈大笑着,笑得畅快而自豪,眼睛里亮亮的都是光和希望,喃喃重复着:“男四号,可以活到全剧终,我就说我一定能给你拿下来……”

两个兄弟蜷缩在地下室,一个醒着,一个醉了,一个哭着,一个笑着,一个为自己的无能而悲伤,一个为终于争取来的角色而欢喜。

那时他们的模样,他一辈子都忘不了。

林子勿坐在电脑前,荧幕的光打在他英俊清冷,此时已是万人所迷的脸上。

他瞧着备注着“小鹿斑比”

的那个对话框,当年那个要点头哈腰跟在别人后面苦苦央求的青年,现在也已经是身价千万的顶级经纪人了。

不过陆哲现在懒了,不高兴再去当什么经纪人,他就宁愿给林子勿当助理,反正林子勿就是他种的瓜,现在瓜熟了,他得到的报酬足够让他花天酒地到死。

林子勿想了一会儿,实在觉得心里憋的慌,虽然不是工作上的事,但还是决定去戳他。

于是正在会所里胡天嗨地的陆哲收到了一条qq提醒——

林子勿:斑比,你在干嘛……

陆哲放下手里的红酒杯,一手搂着乌克兰洋妞,一手按着手机键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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