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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年,排在票房第一位的是王京导演的《赌神》,总票房也不过3629.4万港币。
排名第二的,是当下最热门的功夫明星兼导演程龙的《奇迹》,票房3403.6万港币。
而自己三天拍摄完成,四天就上映的电影,竟然搞了个7324万港币票房。
当然,苏墨很清楚三大社团在其中产生的作用。
但无论如何,今年的票房冠军,苏墨觉得,应该是舍我其谁了。
无论怎么说,就俩字:欣喜!
可接下来一算钱,苏墨就一点儿不乐观了。
首先是外部公司的发行代理,各国不同,分成在50%-80%之间,大概平均下来在60%左右的票房分成要给出去。
至于港港则是独立换算。
首先要扣除17.5%的娱乐税(该税法在93-94被港港政府取消);其次是去掉15%的发行费;(以上两种费用是按电影拍摄成本上报缴纳。
)接着是片方和院线的分成,苏墨是独立影视公司,所以跟院线分成为5:5分。
除此之外,发行公司还要收取片方票房收入10%的手续费,宣传、拷贝等费用还要额外占10%的票房分成。
也就是说,港港地区的票房,只有30%的归给片方。
而这个片方如果是非整体的话,就需要再度分成几份,比如:导演、制片,投资人。
苏墨仔细算了一下。
外部票房1652万港币,自己占40%,也就是660.8万港币;港港票房5672万港币,占比30%,也就是1701.6万港币。
抛除税收:300万港币成本*(17.5%+15%)=92.1万港币。
最后到账:660.8万+1701.6万-92.1万=2270.3万港币。
再分成:卓向天那部分是肯定不会给他的。
东联陈晖敏和和联胜大飞赌约后说好各占25%+10%=794.605万港币。
最后自己到手681.09万港币。
就赚这么点儿?啊,呸!
…不对。
自己还贪……咳,是演戏还赚了一些。
这样的话,相当于这四十多天自己赚了得有八九百万港币不止!
这还没算第二部、第三部已经拍完的两部电影的钱。
这么一想,苏墨只觉得前途一片光明。
忒踏马的光明了!
试问,有几个能月入六七百万港币的,哪怕是社团的那些牛逼大哥,刨除各种挑费、开支外,他能保证每个月都赚这么多吗?不能!
但,苏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