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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她家的当夜两人其实一滴酒都没有喝,就直接滚上了床,一进门程恒像一个终于把猎物骗到陷阱里的野兽,伸出自己的爪子克制着狂野的轻轻抚摸猎物的颈口,抚摸那脉搏跳动,旺盛的生命力。
韦杨的喘息打在她手腕上,阴差阳错刺激她这少有的敏感带,她轻轻叹息,韦杨立刻吻在她手腕上,顺着野兽一时迟疑的利爪,猎物终于将野兽吞吃干净。
但这里毕竟是野兽的巢穴,于是次日清晨程恒醒来,看见韦杨也醒来,互道早安,就立刻扑上去一雪前耻。
不知道哪里来的那种狂热,韦杨并不是性感的人,非常要从审美的角度来说,她自信自己比韦杨具有吸引力。
甚至完全从性的角度来说,自己那个妖艳的画家朋友一定比韦杨更具有吸引力。
但爱情不讲道理,而她此刻确信那就是爱情。
从此夜晚属于她属于韦杨,清晨韦杨属于她。
两人没有很快开始同居,拖延的主要原因是房子。
将彼此的工作室搬到一起并不容易,程恒的房子大些,但是觉得自己这里吵闹,韦杨的东西也很多,要搬就是个大工程。
一开始是韦杨经常去程恒那里夜宿第二天再起来做早餐,带着一个电脑就轻装上路。
程恒觉得老是让她这样跑也不方便,自己也没办法专心把雕塑做完,改成自己每周固定那几天去韦杨家,强行给自己放假。
周末两个人一起去买菜,一起回来做饭,非常居家。
偶然让朋友撞见几次,好事遂逐渐传开。
朋友们晓得她们两个的个性——即便不晓得,互相打听便是——觉得有点儿反常,向两人问起,承认得倒是很快,是啊我们在一起。
那怎么不打算同居?那原因可就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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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恒有时坐在那一尊完成了一半的大理石雕像面前,想念着韦杨。
明明知道一个电话就能找到她,却不愿意打扰她。
明知道一叫她就会过来,却宁愿一个人呆着。
好朋友说你不能因为对前任失望就对人家韦杨这样啊,人家多好的。
她说我没有。
那你干嘛不让人家住进来。
我这不是怕我这天天这么吵吵着她工作吗?好朋友嗤之以鼻,“借口!
你这水泥毛坯,装成录音室那样隔音能花几个钱?你就是怕。
有什么好怕的?再怕下去,人是经不起等的。”
然而萦绕她心头的是韦杨对她说,有时候创作就是很孤独,什么都要撇下,一心一意现在只做这一件事,什么都不管就这一件事。
“如果你想做,就一心一意去做,我绝对支持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