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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因为脑筋转的不可能像吊扇灯那般快速,就算再焦急也只是枉然。

我拚命吸着其实只剩冰块的杯底的果汁,企图镇静心情,让脑里的思考模式再清楚一点。

虽然有个头绪会比较容易整理,但手边碰巧没有任何可书写的白纸,只好拿出塞在钱包里的自己的名片,利用空白部分简单地画个草图。

(请参考图1)。

淑美留下的脚印可能是a,乙川隆前往别馆的脚印是b,回来的脚印是c。

然后一堆杂沓的脚印则是d。

就算足迹d中混有凶手的脚印,但因为是在尸体被发现后才留下的,因此应该只有留下凶手前往别馆时的脚印。

就像之前所思考的,凶手是在比雪停更早之前‐‐假设是九点-从本馆走向别馆,然后在那里埋伏等待死者,因此回程的脚印便消失了吧!然后等雪下得最大的时候-也就是十点牛过后-淑美回到别馆时,将其殴打、杀害。

然后再躲在别馆的某处,一直等到尸体被发现,这种假设是否能够成立呢?当然乙川隆就是担任发现尸体的角色。

当他慌张跑回本馆告知大家凶案发生时,其实凶手还躲在别馆,一直待到从本馆赶来的几个人确认淑美死亡的事实。

当那些人返回本馆时,留下了如d般的杂沓脚印,我想这对犯人而言,是个早就能预见的可能性,所以这时犯人才现身依循脚印d返回本馆,我想就理论而书,这样的推论是有可能成立的。

原本看着随手画的图的我,又抬头瞄了一眼吊扇灯。

能够完成这般犯行的人,在昨晚的瑞典馆里只有一个人。

那就是汉斯&iddot;约哈森。

只有他符合这样的条件。

只有他早在九点左右就回到自己房间,可以不留下前往别馆的脚印,一直埋伏在别馆等待淑美回去,不是吗?而且不仅如此,身体微恙的他,对于隔天早上发现尸体的骚动应该也是最后一个知道,因此拥有对凶手必要的空白时段。

也就是说,昨晚汉斯只是假装就寝罢了。

当乙川隆发现尸体时,他就藏身于别馆中。

等大家赶到命案现场时,他依旧躲在那里。

然后等大家返回本馆时,他才赶紧回去。

赶在乙川隆敲他房门前钻回床上,假装一直熟睡着。

难道这就是真相?

我举起随手画在名片上的图,反复检讨这样的假设有无可议之处。

究竟汉斯是否赶在乙川隆敲房门前钻回床上这件事,就是一大重点。

但因这项推论需要先询问相关人士求证,只好暂且搁在一旁。

除此之外还有什么难解之处呢?那就是薇若妮卡说她十点半过去看父亲时,他正熟睡着的这项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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