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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车轻微摆动,我在这节奏中瞌上眼沉思。
第一次看到滕,是什么日子?一直不敢回首回忆。
是秋季?是初春?喜在天气刚刚有一点点转暖,便穿白色低领t恤,冒着重伤风之险作浪漫状,又喜在太阳标未褪色时穿透孔毛衣及灯芯绒裤子,热得满头大汗,以示标青。
小女孩也只不过有这数道班斧来突出自己的性格。
是穿白t恤还是毛衣时遇见滕?一定是这两个时节的打扮勾牢他的注意力。
他当时,是父亲的新合伙人。
他已近四十,然而一双会笑的眼睛,比一切大学一年生还要灵活。
以前想起他,胸口会得一阵闷痛,像被只无形的手扯住似的。
现在不会了,现在只是麻木。
麻木与害怕,怕的是自己,怕自己再糟踏自己。
火车到站,我跟着其他乘客鱼贯下车。
摇摇晃晃到家,母亲急煞。
“文思找你不下十次。”
她代为焦急。
哗。
我想:热烈追求,可见有点晚运,有些女人,男人给她一个电话号码让她打过去,就要喜极而泣。
依此类推,我要不要放声大哭来报他知遇之恩?电话铃又响,母亲给我一个会心眼色。
我去接听,果然又是文思。
“热情如火?”
我取笑他,“成年人很少靠电话传情。”
他笑,但不答话。
“干什么贼秃兮兮的,”
我也笑,“好不肉麻。”
“我已把你那次拍的照片制成目录册。”
他说。
我不知说什么才好,只“哦”
一声。
平日的活泼机灵俏皮轻嘴薄舌全用不上。
两人持话筒静十分钟,像致哀似的。
过很久,他问:“要不要出来散步?”
我迟疑,刚回来,又空着肚子,精力是不可比十多岁的时候了,我说:“明天吧。”
他说:“啊。”
便挂断电话。
吃完饭,洗个热水浴,把皮肤都炙红,才钻迸电毯子底下。
我在看小说,没有听见门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