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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我也想过,可很快地就被抛在脑后了。
作为被委托的心理游医,或者是半吊子的&ldo;侦探&rdo;,我都太外行了。
侦探是要把一切可能性都考虑进去的,侦探不能和涉案人员存在什么关系,这些我都懂,可我发现自己做不到。
一个道德上的困境出现了:万一宋阳才是凶手,以我们现在的关系,我是该与她一刀两断,还是包庇她,甚至帮她做伪证?
这是一个两难的选择,为了不让自己陷入这个悲剧,我的大脑自动屏蔽了一些信息。
为了证明我不是个十足的白痴,我就不得不谈到过去常玩的一个游戏。
每逢同学聚会、公司年会等等场合,我总是带头与大家玩一个游戏,当然,这游戏只能玩一次,并且不能和知道内幕的那些人一起玩,否则就太没有意思了。
这个游戏并非我的首创,它在1971年被设计出来,由苏比克、约翰&iddot;纳什、劳埃德&iddot;夏普利和梅尔文&iddot;豪斯带头进行。
注意到了吗?这都是鼎鼎大名的人物。
苏比克倒是很谦虚,于是他怀疑这个游戏是不是自己首创的,或者是几个人共同发明的。
不过朋友们一致认为既然1971年苏比克得到大家的认可公开了这个游戏,那么他就是这个游戏的发明者。
这个游戏,严格地说,根本算不上游戏,而是享誉世界的著名博弈‐‐被称为苏比克的美元拍卖。
苏比克写道:这个游戏当然希望能有更多的人参加,进行这个游戏最好的时机是在派对上,因为这时候大家都喝了点酒‐‐情绪高涨、兴高采烈,但还不至于醉醺醺的。
这个游戏被我信手拈来,并且认真地贯彻了他的方针,我也精心地挑选着十人以上的场所,并且总能取得预想的效果。
这个游戏到底该怎么玩呢?我试着以老威公司的聚会当作例子,有兴趣的朋友可以自行尝试。
老威的公司,连我在内,共计三十一人。
在一次乐陶陶的聚会上,我宣布要进行一个拍卖游戏。
大家都喝了酒,自然群情高涨,&ldo;好啊!&rdo;每一个人都雄赳赳气昂昂地想成为最后的赢家。
我要拍卖一百块钱,这听起来有点莫名其妙。
用钱来拍卖钱吗?正是如此。
一百块钱不多也不少,谁也不会真拿它当回事,但是白拿一百块钱,大家也会觉得占了点小便宜。
竞拍的规则非常简单,只有两条:
1同任何拍卖的规则一样:起拍价为一块钱,每次最少加价也是一块钱。
一百块钱的钞票归报价最高的人所有,新的报价必须高过上一次报价,在规定的时限内要是没有新的报价,则拍卖结束。
2不同于索斯比拍卖行的规则‐‐虽然出价最高的人可以得到钞票,但是出价第二高的人也需要出钱,也就是他要付出自己最后一次报价的款项,但是什么也得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