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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不过我和唐晓之间最大的不同,还在于,我总是不能离开男孩子,我不断地更迭着身边的男孩,而唐晓情愿一个人过得清清淡淡。

她很习惯于看着我身后的男孩子换啊换啊,还总结性地告诉我说,你喜欢的男孩都是一派人高马大的威武形象。

的确,长时间里我一直思索为什么我那么需要一个男孩,并且我希望他们高大,看起来坚强不摧。

也许是因为我总是希望有一个高大的人站在我的左右,他用洪亮的声音大声说话,用大步子走路,这样才使我觉得很安全,才觉得魔鬼不会靠近我。

然而这一切都是于事无补的。

他们没有一个可以走入我的心。

后来我绝望地觉得,也许我的心里住不下任何男孩了,因为我的内心有庞大的魔鬼,它膨胀,以流动的气体的速度迅速填充着内心的所有空间。

唐晓是个嘴巴甜,心思细的小丫头。

她楚楚动人地把脸凑到我的面前,笑嘻嘻地说,姐姐,我谁都不爱啊,我要和你相依为命的。

秉承了落城方言糯甜的特点,唐晓讲话总是甜甜软软的,相同的话来自她的口中,就会格外动人。

我想我是爱唐晓的,尽管我一直是个疲惫而凶狠的女孩,我一直没有足够的耐心和热情来经营一份感情。

可是唐晓,的确是我所见过的所有类型的女子中,最应受怜爱的一种。

她聪明,可是看起来天真而胸无城府。

我想这是很难得的,因为聪明的女孩往往低沉阴郁或者显得沧桑而早衰,让人感觉不到刚刚成年的女子新鲜光艳的气息。

我常说我就是这样的,是的,杜宛宛注定是个早衰的姑娘。

她的成长早在六岁那年完成,她将用她所有剩余的时间来衰老。

然而唐晓却总是非常严肃地纠正我的这一论点,她说不是这样的,我像一座建立在云端,奥妙无穷的古堡一样引人入胜,像一只熟透的,迸裂出三两颗晶莹的石榴籽的石榴一样使人迷恋。

好吧,回到唐晓的话题上来,唐晓是高贵的,可是她同时做到了宽和以及亲切近人。

她总是一副特别了解别人心思的乖巧模样,有的时候耍点小聪明,有的时候说点小谎,那些小慌就像蚕丝织的锦一样纤细却没有人忍心戳破。

我想我对她的爱主要是源于一种艳羡。

我猜测6岁时候的我,那个捧着一大把糖果去讨好小朋友的我,那个在金洒洒的阳光下叠一地跳舞小人儿的我,那个站在高高的梯子上画幼儿园墙壁的我,也许就像现在的唐晓一样地讨人喜欢,一样地一尘不染。

可是我早已失去了那些,我沾染上了不洁的魔鬼。

自从我逃离了郦城之后,我就不再觉得让别人都来喜欢我有什么重要,是的,这一点都不重要。

那年我坐着离开郦城的火车,从这端到那端,就像一场无可奈何的蜕变,我再也不柔软,再也不充满令人亲近的芳泽。

我认定自己已经谋杀了一个人(或者其实是一个魔鬼),再怎么做都是于事无补。

我只是想一直保持缄默,没有人能够来招惹我。

十几年过去了,我长成了一个暴躁而充满破坏欲的姑娘,我对着离我最近的人唐晓发脾气,可是她却总是包容我,像一块芬芳的香皂一样洗去我身上那令人不悦的火药气味。

这样的唐晓的确令我动容,令我不得不想起了我很小的时候的美丽梦想,那时候我是一心想做一个像现在的唐晓一样的姑娘的,就仿佛一只身体里塞满了新棉花的布娃娃,有着絮絮的温暖,从额角到小手指头都是软绵绵的,让人忍不住要抱一抱,亲一亲。

或者说,我觉得也许因为这份不远的血缘,我和唐晓本是脾气性格都很相仿的姑娘,可是我的成长遭到了魔鬼,杀戮,被迫迁徙,这些使得我被破坏了,被损毁了,被完全地修改和重塑了,而我现在只好看着唐晓完好地成长,以此来想象我从前的模样。

无论如何,这是一件令人欣慰的事,能够看到自己理应得到的成长,能够看到自己本应长成的理想的模样。

中学的时候唐晓已经长成了一个令男孩们倾慕的姑娘。

而且他们多是一些好男孩,好学用功,在班会上大谈理想,穿着宽松的运动套装,浑身上下最在意的是穿了什么牌子的运动鞋。

然而唐晓对他们并没有什么兴趣,不过她完全可以做到不令他们伤心,她总是非常得体地拒绝了他们,却能令他们更加地喜欢她,更加地渴望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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