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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又是我出门的日子。
这个城镇比上一个繁华一些也广阔一些,但仍然在我能控制的范围。
我将自己的存在感增强到比常人稍弱的标准,保证自己能融入背景。
就算是我也无法凭空创造出什么。
人类是需要进食才能活下去的,和天使不同。
为了保养这具身体,我不得不经常出来购物。
如果我长期不出门,天使也会起疑,我也无法收集外界的情报。
那时的我还不知道,这短暂的平静是多么易碎,只要一个人就能轻易摧毁。
&ldo;莉莎!
好久不见!
&rdo;
金色的发,金色的眼,连声音都像是闪着金光的铃铛,丁丁当当地彼此相撞。
直到她急不可耐地向我挥起手来,我才意识到她是在喊我。
艾丝特(ester)。
我没想过还能再见到她。
确切地说,从前的一切都不应该再出现,从前认识的人都不应该再见。
我认识她,她不认识我。
确切的说,她认识的那个&ldo;我&rdo;不是现在的我。
明明已经搬过一次家,可她还能找到我。
没法避过这次相遇,是我能力有限。
她是为何而来?我不相信世上竟有如此的巧合,让绝无可能再见的人穿过大洋,重逢于遥远的大陆另一岸。
我从脑海深处翻上来那些很少想起的资料。
艾丝特的意思是星星。
微卷的金发来自父亲的血统,浅色的虹膜和出众的容貌则来自母亲。
和我深色的双眼不同,她的眼睛曾被人赞美成&ldo;透过阳光的琥珀&rdo;。
她和莉莎是朋友,非常好的朋友。
虽然她远比莉莎受欢迎,也和全班的同学保持着非常好的关系。
即使她迟钝到看不出来莉莎并不是很需要这个朋友,也始终将莉莎当作朋友。
但自从莉莎的家里出事,两人就再也没见过了。
只能走一步算一步了,虽然这是我最不愿意选择的行动。
我装作才看见的样子迎上去,以莉莎那种有些迟疑又有些困惑的态度开口:
&ldo;……艾丝特?是你吗?&rdo;
这几乎是每一部小说中描写久别重逢的标准台词,但足够应付艾丝特了。
她立刻朝我扑了过来,用那张光彩照人的脸贴上我的肩膀,丝毫不担心自己的妆花掉。
隔了这么久,仍然是个无药可救的草包美人儿。
不过,这对我只有好处。
如果她从几年前就能把自己伪装得全无破绽,我才该感到威胁呢。
我会从她的各种表现和回应里,摘出我想要的部分,好好加以利用的。
在这之外,我还需要判断一下,面前这人是不是那个艾丝特。
作者有话要说: 这章稍微揭露了一点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