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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do;你为何老是为难这小子?&rdo;
科尔贝里回道:
&ldo;因为我要戳破他伪装的自信,给他机会重新建立信心,帮助他成为一个好警察,教他进房间要先敲门。
&rdo;
或许科尔贝里说得没错。
无论如何,过了一年又一年,斯滕斯特伦的确有所长进。
虽然他始终没学会进房间前先要敲门,不过却成为了一个好警察,能干、努力,有一定程度的辨识能力。
从外表看来他似乎是警方的装饰品:令人愉快的长相、态度讨喜、身强体壮,还是个好运动员。
他几乎可以用来充做招募新人的广告,光这点就比其他人高明多了‐‐比方说科尔贝里,他傲慢自大,浑身软肉,而且容易发胖;或是苦行僧似的梅兰德,他的外表绝对不会推翻&ldo;最无趣的人通常是最好的警察&rdo;
这个假设;或是各方面都是一样平凡的红鼻子勒恩;或是贡瓦尔。
拉尔森,他巨人般的身材和锐利的眼神可以把任何人吓得魂不附体,而且他还以此自满呢。
或者是他自己,成天鼻子不通的马丁&iddot;贝克。
他昨天晚上才照过镜子,看见一个面容消瘦、高大邪恶的身影,有着宽宽的前额,多肉的下巴和哀伤的灰蓝眼睛。
除此之外,斯滕斯特伦还有某些对他们非常有用的特殊才能。
马丁&iddot;贝克一面想着这些事情,一面打量着科尔贝里一一拿出抽屉放在桌上的物品。
他开始冷酷地评估这个叫做奥克。
斯滕斯特伦的男人。
不久之前,哈马尔在国王岛街的办公室里对他口出陈腔滥调,当时几乎要击垮他的情绪已不复存在了;那一刻已经成为过去,而且永不复返。
自从斯滕斯特伦把帽子挂在帽架上、把制服卖给以前警校的老同学之后,就一直在马丁&iddot;贝克手下工作。
首先是在克里斯丁堡,然后是国家凶杀小组,这个部门隶属于市警署,主要任务有点像是救难队,意在减轻外省地区警察的沉重负担。
稍后在一九六四年末到一九六五年初。
所有警力都国有化。
于是他们搬到瓦斯贝加这里。
这些年间科尔贝里接受过不少任务,梅兰德则自己要求调任,但是斯滕斯特伦一直都没变动。
马丁&iddot;贝克认识他五年多了,他们一起参与过无数的调查案。
在这段时间里,斯滕斯特伦学到了马丁对实际警务工作所知的一切,而这份收获不可谓不多。
他同时也成熟了,克服了大部分的迟疑和羞赧性格,搬出老家,继而和想共度一生的女友同居。
在他们同居前不久,斯滕斯特伦的父亲去世了,母亲则搬回费斯玛兰。
因此,马丁&iddot;贝克对他的了解应该不止泛泛之交而已。
奇怪的是,马丁知道的并不多。
照理来说,这个人的所有重要资料他都知道,也对斯滕斯特伦身为警察的长处和短处有一点概念,然而除此之外几乎就没有了。
一个好人,肯上进,不屈不挠,聪明,愿意学习。
然而在另一方面颇害羞,仍有点孩子气,缺乏机智,整体说来不太有幽默感。
但是谁真有幽默感呢?
或许他有某种情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