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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gl百合]《兰娟》作者:七小皇叔【完结】

一篇可能会让人不适的文,洁党慎入。

希望可以看得安静一些、慢一些,谢谢。

第1章序:我的日记

一九九零年七月十八日,晴。

兰娟是个荡妇。

这个词语不是很体面,我学不来李佳鹏的爸爸那样圆囵又清晰地骂她,这是大人的骂法。

兰娟又穿了那件荷叶边的白色短裙,抹了进囗囗红和香水,穿着红色的高跟鞋,从外边回来,给我带了一份烧腊。

但她完全忘记了我的生日。

我真恨不得没有这个小姨,她让我害臊。

如果李佳鹏的妈妈是我小姨就好了,但是李佳鹏爱和我斗嘴,心眼也坏,如果我住到他家,我要吃得再壮一些才行,以防他打我。

如果我妈在就好了。

第2章(一)

“兰姨长相很洁净,是很高雅的美丽。”

李佳鹏这么说。

下一句是,我以后也想日她。

我总是想起这个“也”

字,它令我的自尊心还没来得及发芽,就被碾了个稀烂。

兰娟的确很漂亮,脖子细长,皮肤雪白,鼻梁中央上有一粒小痣,笑得起来时候很显生动。

我的痣在颧骨下方,总是显得木讷些。

她身材既丰满又纤薄,夏日里爱穿束腰的齐膝长裙,高跟鞋踏得轻而快,带起一阵不太腻的香风。

那天我写完日记后,门又响了起来,她仍旧带着热热的香风,一手拎着一个小蛋糕,喊我去吃。

吃蛋糕时,我总惦记我余下的半篇日记,思考应不应当去将它补完,我的手指有些蠢蠢欲动,其实兰娟偶然也不错,但不知为何,这句话怎样也说不出囗。

我大约五岁起便跟她一同生活,那时她也才约莫二十出头,初初同我在一处时,她有些别扭,不明白给我换衣裳时眼睛该往哪里放,也听不懂我说脚脖子酸时的暗示。

但没办法,谁叫我从那年起成了孤儿。

兰娟在供销社工作,那曾经是我梦想中的工作。

每天大约9点拎包出门,穿着深红色的套装,陷进一排长长的柜子后头坐着,有人来时不情不愿地站起来,将手里的看了一半的《故事会》放到热乎的凳子上,“哗啦”

一声划开柜台,抽出一条烟,或两块肥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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