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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看着,我感到再也无法忍受,便走出了公寓。
接着去了离这里最近的参宫桥电车站。
因为车站附近有房地产中介公司,我想问问代代木公寓的房租价格。
&ot;有各种各样的价位。
最便宜的小套的房租每月大概十五六万日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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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听这话,我就明白了。
十月十三日的日记继续写道:
小套房的房租是每月十五六万日元,这个价位不是一个二十六岁的女子能够负担得起的。
根据医院拿来的工资表来看,她无论如何不可能付得起这么高的房租。
由此看来,房租一定是丈夫支付的。
虽然还没有核对各种收据,但无疑这是从丈夫的零用钱里支出的。
丈夫竟然让她住在这么高级的地方,并且到这里偷偷约会。
是可忍孰不可忍。
10月14日(星期六)24:20
丈夫甚至连她的房租都包了……
也许对丈夫来说,这是大丈夫气概的表现,但是,照顾她到这个地步,明显已经超越了逢场作戏的界限。
那个女人紧紧地偎依着丈夫,嗲声嗲气地撒娇、献媚,丈夫一副色迷迷的样子,好像就浮现在我的眼前。
或许丈夫是被骗了。
他原来就是一个不擅长谈情说爱的男人。
我没有听说过他在结婚前和哪个女人谈过恋爱。
一想到这里,我就越发觉得那个女人简直就是一个希腊神话中的梅杜莎女妖那样的、头顶上有无数条毒蛇在蠢蠢欲动的坏女人。
可是,我太老实了。
我受到了丈夫如此不公正的待遇,却仍然不恨他。
恶人并非丈夫,而是换成了那个女人。
然而,那个女人今后打算怎样处理她和丈夫的关系呢?也许她正等着我和丈夫离婚,她好跟我丈夫在一起吧?
或者干脆像护士长说的那样,到她的公寓去,给她点儿钱,让她跟丈夫分手。
那样做或许最为痛快。
可是,这样做能解决所有的问题吗?即使我去责备丈夫、大声哭闹、发疯生气,但我并不认为这样能让丈夫跟她分手,因为丈夫连房子都帮她租好了。
不仅如此,丈夫一定还会竭力找借口搪塞,这样一来,反而更加容易煽起丈夫的外心。
如打算追究丈夫外遇的事实,我自己就有必要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
必要的时候离婚也在所不惜。
但是我下得了这种决心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