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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溃逃的军士知道来了援军,又得此号令,登时士气大振。

趁着鲜卑人攻势缓下的间隙,重新集结,转守为攻。

局面在混战中渐渐扭转,鲜卑人为了围歼,将战线拉得过长,此时反被各自为战的军士冲开,变得破碎。

初得手之后,公子与沈冲兵分两路。

公子继续趁夜袭扰,沈冲则去与荀尚会师。

“霓生,你跟随逸之!”

公子对我道。

说罢,领着士卒,朝纵深之处冲去。

沈冲策马过来,对我道:“莫担心他,跟着我便是。”

他鲜卑衣袍上有些脏,染了大片的血迹,不知道是原本有的,还是方才拼杀时留下的。

所幸他未受伤,黯淡的光照中,可见双眸熠熠。

我答应一声,乖乖跟着。

心底有些遗憾。

如果此时我等不在这乱七八糟的战场上就好了,那样,我就可以像一块糖稀一样黏在沈冲身边,哪里也不去。

公子虽搅乱了秃发磐的局,但天亮在即,鲜卑人不会一直被糊弄下去。

荀尚的兵马经过先前的劫营,已伤了元气,而公子只带了八百人,就算合兵一处,想退回遮胡关也须得与鲜卑人恶战一场。

这般风险实在太大,我须另外打算。

公子起初想找到秃发磐,将他斩首。

可惜战场那么大,他就算知道秃发磐在何处,那般大队人马,也须得经过重重厮杀。

相比之下,孤身一人则容易得多。

于是,在沈冲终于与荀尚大军会师之时,我趁着无人注意,在混乱之中不着痕迹地脱离,往北而去。

鲜卑人不像中原那样,喜欢给统帅配个大旗,好在混战时告知所有人上将首级在此。

不过,仍有迹可循。

比如,他们都喜欢高瞻远瞩,停留在高处。

再比如,他们传令靠发号,而吹号角的人,一般就在主帅身边。

不过当下,这些都用不着。

秃发磐是个多疑而惜命的人,这使得他能在诸侯混战之时崛起于西北,在秦王的围剿下残存至今。

夜色未褪,秃发磐一时弄不清偷袭者的人数和来历,自是坐不住。

此地四处旷野,无险要可藏,秃发磐要安稳,只有躲进石燕城。

我挑着隐蔽无人的地方往石燕城走,正策马奔驰,突然,一个鲜卑人出现在我面前。

他奔过来朝我嚷着,一身酒气,似乎在问我是何人,为何独自来此。

借着黯淡的光照,我仔细辨认他的模样,是个百夫长。

四周除了他并无旁人,大概是把守附近要道的守军头目,撇了手下来找个偏僻的去处解酒瘾。

他和我差不多年纪,看打扮,当是出身不错,兴许也同公子与沈冲一样,是个初入行伍就得了高位的贵胄。

这样的人,钱大约不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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