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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我希望我的中文跟你的英文一样好。
」
「过奖过奖。
」我说:「但是我四岁进英文幼儿园,念英文小学、英文中学、英文大学,不好该枪毙。
」
「谁教你中文?」他奇问:「通常念了英文中文便差。
」
「我有一个哥哥,他中文好,我受他影响。
玫瑰,别心急,慢慢来,我觉得你已经不错了。
」
「玫瑰?」他笑,停下步来,「你真叫我玫瑰?」
「为什么不?我喜欢这名字。
谁规定男孩子不能叫玫瑰?」我笑着反问:「而且路斯根本是玫瑰的意思。
」
「你可喜欢我?」他问。
「嗯,不然为什么跟你出来吃茶吃饭?」我也问:「你喜欢我?」我看着他。
「彼此彼此。
」他用得很恰当。
我笑了。
奇怪。
我没有当他是外国人。
而且我喜欢他。
一般的英国人惰性重。
他没有这毛病。
他的幽默感是惊人的,可爱的,惹笑的.甚至孩子气的。
反正是暑假,我多留了三天,至少我打算多留三天。
我向旅馆预定了房间。
因为他写了一张字条给我,中文的—-「希望你多留几天,为了剑桥,为了我的论文,为了你的假期。
玫瑰。
」看了这样的字条,我笑得滚在床上——玫瑰。
一个男孩子叫玫瑰。
而且他签着玫瑰。
他一早来敲我的房门。
我们划了船,吃香肠面包,走遍整个剑桥大学,在图书馆里孵了半天,改他的卷子,到他的宿舍去坐。
他的房间是三号a。
老房子,恐怕有三百多年了。
但是中央暖气是新装的,很暖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