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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完饭我把她送回家,在门口道别。
她肩膀搭着件皮大衣,只是微微的笑。
我再舍不得走也只好走。
她是那么美丽,美丽但不过份俗气是太难的事,她是怎么可以做到的呢?我弄不懂。
第二天又差人送花去她家。
跟花店说:“送三个月吧。”
把钱都付了。
她还不是我的主妇呢,但是知道她会在我的家,即使是在拍戏,也还是好的。
小方说:“你真追求她?她除了美丽,还有什么?真弄不懂,一点学识也没有的呀,而且出身坏,身后跟着的人都是流氓,动不动拔出来的是武士刀,你不怕,子长,你是半世的英明呀。”
我只是笑。
什么英明不英明的。
小方说:“以你的财势……”
我的财势——“我有什么财,什么势?”
我反问。
我恋慕着她,请假陪她拍戏。
一个人便是这样,没找到对象之前,有无限的挑剔无限的憧憬,我以前心目中的女孩子是有幽默感的,不化妆的,学问非常好,家势要第一流,常常穿一套得体的西装,笑脸迎人。
都想到了,可是当那个人出现的时候,却不是那回事,但是我的快乐却是加倍的,我从来没想到孟亭亭会把我吸引住,简直太难了。
我不懂得追求女人,尤其是她那样的女人,但是我知道女人喜欢花,喜欢衣服,喜欢珠宝,喜欢男人晓得她们爱这些。
无论怎么样的女人,都不会拒绝这些,即使她不喜欢那个男人,花还是留下来了,摆在桌子上欣赏。
一个男人如果连这些小事都不肯做,那是证明他乌搅,根本连最基本的诚意也没有,活该让女人看不起。
可是我现在还没有到送珠宝送衣服的时候。
拍戏有小小休息的时候,我们在后花园散步。
我一向很少去后花园,为她的缘故,我觉得这屋子是设计得不错的,只是为她的缘故。
她喜欢披着那件银狐大衣,像披一件旧棉袄般的随便,她喜欢我的牛仔裤,她说:“可以穿这样的衣服上班……?”
我向她解释,那是我自己的公司。
我们的话不多,有时候正当她说:“天气
真凉了呢……”
剧务便会把她请去拍戏。
我把写字楼的工作挪到家来做,书房里堆满了图样,天气虽然还不冷,屋子早生起了火,温度是七十七f。
对于温度,我是敏感的。
我不敢请她留下来,如果她愿意,她会暗示我。
我说:“你们拍这屋子的镜头就快完全了呢。”
她说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