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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我穿上了旗袍,那原本是满族特有的服装,如今,经过了一些改变,旗袍更加漂亮,多了几分妩媚,少了几分庄严。

我最喜欢哪一件宝蓝色的旗袍,上面的装饰极其精美,华丽到了顶点。

我曾经是皇亲国戚,如今是没落王族,身上总是有一种高贵的气质,与宝蓝色的本质相得益彰。

舅舅把我当作亲生女儿一样疼爱,于此同时,舅舅莫逆之交的儿子,他叫做陈行健也经常来这里,对我非常好,总是带一些礼物,他们虽然身处朱门豪宅,但却不似那些纨绔子弟,正是沉迷于声乐,而是勤奋好学,这也让我对他颇有好感。

可是他们家却甚为复杂,他们家是属于和舅舅一样,白黑两道通吃的。

现在的我,在旁边看着,感觉他似曾相识,而心中,却又是一阵莫名的疼痛,这是怎么一回事情?我为什么会这样?为什么?

我学会了唱歌,我出现在了舅舅的夜总会里,舅舅原本不让我去,但是我最近越发消瘦,让他不由的担忧起来,在我的一再恳求下,他同意让我去,但是也派出了最得力的两个保镖,同时告诉所有的职员,我是他的亲外甥女,不能让我受到一点的惊扰和伤害。

我在夜总会的歌唱生涯开始了,凭借着那丝高贵的气质,凌驾于其他的歌女之上,让人觉我出淤泥而不染。

还有我天生的姣好面容,也让人感觉我虽然涉世,但却依旧纯洁如初。

故国神游,多情应笑我,早生华发。

人生如梦,一樽还酹江月。

一个月过去了,玄麒依旧杳无音信,渐渐的,我觉得他死了,死了……

一年过去了,玄奇还是无影无踪,我认为他真的死了……

十年过去了,我二十三岁,我决定嫁给陈行健。

十年生死两茫茫,

不思量,自难忘。

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

纵使相逢应不识,

尘满面,鬓如霜。

夜来幽梦忽还乡,

小轩窗,正梳妆。

相顾无言,惟有泪千行。

料得年年肠断处,

明月夜,短松冈。

又是十几年过去了,一切都是那么的平常,没有了任何新奇,可是在我的内心深处,却期盼着玄麒活着……

那一天,我去歌厅,坐在最前排却看见有一个人在吹萨克斯,那身影好熟悉,是玄麒吗?我不知道,我不清楚,我不由自主的站起身来。

没错,是他!

是他!

虽然过去那么多年了,但是我依旧记得他的身影,可是&ldo;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rdo;没错,正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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