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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do;呃?&rdo;马斯特斯没反应过来。
&ldo;他们没有。
巴特利特说谋杀发生的星期三下午四点四十分,加德纳离开了林肯大厦;而如何运气好,这个时间恰恰足以让加德纳赶到贝维克公寓。
这不能算不在场证明。
而且巴特利特也没有不在场证明。
如果他们两人早有共谋,那么毋庸置疑,他们必然会声称两人一整天都在一起。
为什么不呢?加德纳可以从货运电梯或者后面的楼梯偷偷下楼,谁会知道他没有和巴特利特一起待在公寓里?这样由三个人彼此支撑、坚不可摧的证词在法庭上不可能被推翻。
同理,巴特利特自己也可以制造一些不在场证明,以防他们事后把他牵扯进来;哪怕是和清洁女佣或者电梯工说说话也行。
可他没有,他独自留在公寓里。
&ldo;不,孩子,巴特利特之所以撒谎,是因为基廷还活着的时候就下令他隐瞒后脑勺灼伤一事。
首先,他自然要坚持自己那套已经广为人知的说辞,如果后来改口,在未来的雇主(不愿意招惹警察)眼中,他未免就显得太不可靠。
其次,并无任何理由令他认为有必要修改自己的证词,因为他根本没把那件事和谋杀联系起来。
我们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他对谋杀了解多少?新闻报道中只允许使用谨慎的措辞,丝毫没有提及现场的不可能状况,并且只说基廷身中两枪,凶手当时肯定和他一起待在那个房间里。
那么,毫无疑问,在极短的时间内‐最多二十四小时,很可能更短‐他理清头绪之后,就会迫不及待坦白承认了。
但是,他又怎么会产生怀疑呢?因为,你想到了吗,他没有理由怀疑加德纳。
基廷和加德纳的关系历来十分融洽;在空包弹走火那天晚上,他们还和和气气开怀畅饮,基廷更是原谅了加德纳的&lso;一时失手&rso;。
你看,就是这么一闪念的事情。
但在巴特利特获悉警方因死者后脑勺的灼痕而伤透脑筋之前,必须争分夺秒把他的嘴堵上。
&ldo;加德纳面临非常棘手的困局,德温特太太亦然。
杰里米&iddot;德温特向他们透露,他写信给警察宣称星期四晚上在索亚家中将举行&lso;十茶杯&rso;聚会,加德纳必然是在那个时候灵光乍现。
哇!‐真可谓天赐良机,在别人家里再给&lso;十茶杯&rso;添一笔血债!除了在劫难逃的巴特利特,难道还有更合适的人选?我们的朋友加德纳再现了谋杀基廷时当机立断、胆大心细、随机应变的才华,就像当时他趁着警察们在前侧房间驻守的机会潜入空屋、登上阁楼射出致命一枪那样。
他究竟如何说服巴特利特在星期四晚上尾随前往索亚家中,我们要到审判时才能得知了。
我觉得他多半是唆使巴特利特扮演业余侦探的角色前去查探凶手,因为巴特利特喜欢基廷,也喜欢加德纳……&rdo;
&ldo;所以现在要揭晓最后的消失诡计了?&rdo;索亚问道。
&ldo;呵呵,&rdo;h说,&ldo;你是指加德纳如何下手杀害巴特利特然后消失的?是的,如果那也能算作消失诡计的话。
加德纳一整天都被盯梢,而且他很清楚有人跟踪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