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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do;安以陌小姐,他们已经离开了,作为你的代理律师,我想知道,对于这件事情你有什么要说的。
&rdo;郭律师看了眼云暮寒,这个案子可比他的案子棘手多了,这小子专给他出难题。
&ldo;我的确是冒充孕妇,然后偷拍了金恩彩的病历照片。
但是,我绝对没借照片勒索金恩彩,也没有在勒索失败后,将照片传给报社。
事实上,照片不是我传的,而且,我的身份也并非报社传的那样,是什么实习生。
你们可以查阅从前的发稿记录,我都是第一作者,我是云泽都市报正式聘请的记者。
&rdo;
&ldo;这样就好办多了。
我国并没有出台《新闻法》。
记者的行为没有严格的法律规定,所以,一旦你的记者身份被证实,你就是采访需要。
这个案子就和敲诈勒索无关。
也就不牵涉刑事,民事案件很好大。
就算需要起诉,也可以把责任推给报社。
&rdo;
&ldo;这么说以陌没事了,我就知道这种案子难不倒郭大状!
&rdo;
&ldo;安小姐,这个案子的重点,就是你是否是一名娱记。
你是为了工作,还是为了其他。
如果你获取金恩彩的资料,只是为了发报道的话,之前那些警察的假设就不攻而破了。
你只需要一口咬定,自己将图片发给报社,是为了工作就ok。
&rdo;
&ldo;我没有发过那些图片。
&rdo;
&ldo;安小姐,你是说,发那些图片的另有其人。
&rdo;
&ldo;没错。
&rdo;以陌看了眼云暮寒,她没有把金恩彩的名字说出来。
&ldo;如果你不肯承认自己发过图片,你的口供的可信度会很低。
法官会认为,你一直在撒谎。
&rdo;
&ldo;我不会承认。
没做过的事情,我不想背黑锅。
&rdo;
&ldo;安小姐,目前金恩彩的公司已经提供了对你很不利的证据。
我希望你配合我,如果这案子按照敲诈勒索来判的话,你可能会坐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