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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有一天功夫不负有心人,狼群在山谷南面二十公里处,发现了一队从人类的营地偷偷跑出来探险的情侣驯鹿。
经久不见的美食总算让雪狼笔直地竖起了耷拉着的耳朵。
两头鹿一摇一摆、堂而皇之地走过十几只大公狼埋伏的小土丘,竟然无视了危险的存在。
当雄性驯鹿将踏过土丘的第一只蹄子踩进松软的雪里,狼群暴露了。
一刹那,一个巨大的神经冲动给了他的身体一个本能的反应,他侧过身向没有狼的那一面跑去。
然而,十几只大公狼早就锁定了目标,没有号令,一跃而上。
雌驯鹿惊吓地躲开了第一次攻击,当几只狼围过来的时候,她依然奋力挣扎,巨大的铁蹄疯狂地乱踩。
然而巴克依旧不依不饶地牵制着她,最终,雌驯鹿失去了机会。
雄驯鹿倒是不怎么好对付。
雄驯鹿脾气暴躁,身材高大魁梧,起码比我要高出不少,还没算上鹿角呢。
雄驯鹿飞快地奔跑着,雪狼和十多匹大公狼跟着他一起奔跑、急转弯、再奔跑,像是一股自由的流水,流过漫漫雪野。
雪狼做了一次瞄准,后腿一蹬,腾空的身子扑向了雄驯鹿。
雄驯鹿还没反应过来,雪狼就寄生到了雄驯鹿的背上,锋利的爪子陷进了脊背上的肉,深得连指甲都看不到。
然而,雄驯鹿又是一个急转弯,雪狼被硬生生地摔了下去。
眼看狼群就要落空了,而我却出现在了雄驯鹿的正前方。
我早已埋伏到这里,这是雄驯鹿的必经之路。
雄驯鹿看见了我,想躲开,但是已经来不及了。
驯鹿遇到紧急情况都会将鹿角向后倾斜,以起到减速的作用。
此刻的我上前一个弓箭步,手中是早已准备好了的注满空气的注射器。
我双手向前撑,以缓冲雄驯鹿对我的冲击,同时,针头扎进了雄驯鹿的胸口,一针管空气进入了雄驯鹿的体内。
一秒钟,雄驯鹿的血管充满空气,三秒钟,雄驯鹿全身的血管开始膨胀,七秒钟,雄驯鹿倒地不起,十秒钟,雄驯鹿全身血管堵塞,十五秒,心肌骤停,二十三秒,雄驯鹿咽下了最后一口气。
不管怎么说,我也分到了一杯羹。
只不过这杯羹没有加热、煮熟而已。
或许,你们会问我为什么不煮熟了吃,那我告诉你们:第一,我没有带任何可以取火的东西(这是一个很不明智的做法),其次,熊熊的火焰会吓坏周围的狼群,此时我和狼群的关系才建立没多久,这么做将前功尽弃。
虽然零下这么多度,鹿肉仍然带着一股刺鼻的腥味。
我真无法理解,为什么嗅觉比我灵敏得多的狼群能视其为所爱呢?鹿肉还带着余温,三十多度的体温不至于那么快临近冰度。
整块的鹿肉至少有三分之二的部分流露着鲜艳的红棕色,那红棕色就像是切开的西瓜。
红色中间还有许许多多的白丝相连,形成了一个个类似于细胞壁的东西。
肌肉组织的表面有明显的褶皱,仿佛千沟万壑。
单看着,就觉得食欲全无。
但是,我还是强忍着视觉和嗅觉的刺激,尝了一口。
天哪,要不是知道这是鹿肉,我必定会将它当做劣质果冻的。
这完全颠覆了我对肉类食物的感知!我切了一小块在嘴里,就感觉是一块柔韧性特别强的橡胶,无论牙齿如何切割,它都完好无损。
此外,还冒出了一股浓重的血腥味,有些咸,似乎还夹带了一些类似葱蒜的味道。
然而,不知不觉,我竟然觉得这味道有些鲜了。
哎,这是我做的少数令自己终生难忘的事情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