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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停下来思考。
收容所快到了。
我已经过了位在十七街的联合广场边界,月光下的草地一片干枯,但簇新的景象却恼人地充满希望。
再过去一点就到了。
如果他们很聪明,猜到我随时可能回家,坏了他们的诡计,他们会怎么做?
他们会绕过华盛顿广场再切回第五大道,稍微绕一点路但还是能直接抵达目的地。
因为如果他们想避开我,
一定猜我会走百老汇大道。
这么想的同时,我已经来到可怕的收容所大门。
我勒住坐骑,静静等着,倾听我刺耳的呼吸声,打破月光照亮的宁静。
只希望我能当场让他们好看。
收容所是一片废弃的联邦兵工厂盖成的。
跟沥青一样黑麻麻,聂立在周围逐渐消失的田地之中,比树丛还黑,比真正的兵工厂还黑。
我说过,警察的职责就是把流浪儿送来这里,但我从来就不甩这个命令,以后也一样。
要杀要剐随便他们,他们可以以抗命为由把我关进监狱、威胁给我重罚、逼我做苦工、为我套上脚缭、把我绑在桶子上让猫舔我的身体、把我单独镇进壁橱大小的漆黑房间里。
反正我是大人了,遭受这种虐待也撑得过去。
但收容所的某些小孩就没办法。
马在打颜,脖子淌下跟血一样深色的汗水。
我摸摸它的鬃毛,感觉到它的不安,在心中感谢它没有认定我是个大麻烦,不值得一载。
蟋摔从空隙里对我嘶叫,黯淡的萤火虫轻拍狡猾的翅膀,在我耳边嗡嗡响。
我躲在墙壁的阴影下,这面墙有两尺厚,根本是一座石头堡垒,足以打退大多数想逃跑的人。
范伦丁例外。
对他完全不成问题。
讽刺的是,范伦丁被关进那里时,我爸妈都还活得好好的。
不过当时收容所专门关在街上闲晃的年轻人,经由&ldo;道德和身体管教&ldo;的严格方式导正他们的行为。
城里的长者都同意这种作法,还有那些家里小孩不会偷杂货店的酒,再拿到炮台公园喝的家长。
所以不包括我爸妈。
我爸妈花了四天的时间才查出范伦被抓到什么地方。
又花了八天才见到法官。
当时我只是个六岁大的小不点,只记得家里有多么安静,突然多出好多空间。
十一一岁的范伦丁很爱逃学,但还算不上频繁。
每次他消失,我都觉得他一定会回来,这对我来说就像自然定律一样。
但那次一切都变了样:我母亲连缝一条直线都有困难,强壮如牛的父亲竟然吃不下晚餐。
他们终于跟法官见到面时,法官说范伦砸破窗户被人逮到,并要求看范伦的出生证明,然后就把他们打发走。
两天后范伦终于回家,当时我爸妈已经急得快发疯,连续四十几个小时不停喃喃自语。
范伦的黄揭色头发被剪得乱七八糟,身穿一件破旧的制服。
他脸上带着神气的狞笑,问家里有没有肉和淡啤酒。
我爸离他比较近,是第一个把他拉进怀里的人,也是第一个发现范伦的衬衫整个黏在他背上纵横交错的凝结血痕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