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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三十六章 番外之过去 上篇

大瑶几百年来从未出过什么幺蛾子,自从毒宗的支脉萧氏一族来大瑶扎根立了足,就有了萧乐雨这么一说,得萧乐雨者,得天下。

青青出生的时候,是个女娃,当时久下了很久的雨,从未放晴过,大雨把宫中的泥石地板洗刷的一干二净,落叶纷杂,但路上从未有过碍眼的东西,来回的竹伞之下,人都是匆忙的,或是抱着喜庆的玩意儿,或是抱着珍珠玉石,都是各宫各殿送来庆贺公主殿下生辰的。

这是大瑶第一个嫡长公主,也是传闻中萧乐雨的传人,得萧乐雨者得天下,当时大家都以为萧乐雨是一本书。

惹得天下人都想来见识见识。

青青刚来这里的时候,记得不是很清楚,是一个雕梁画栋的房间,还有一颗巨大的夜明珠悬在上面,地上厚重的白地毯,摊着薄纱衣衫,那应该是夏天吧,很热。

晕晕沉沉的光晕闪在脑子里,一沉一浮,她勒住一个女人的脖子,活活把她掐死。

那是娘亲。

她刚来,听到的第一句话,是皇帝狠狠的把她踹了出去,怒骂她是畜生。

也多亏皇帝喜爱萧竹书,爱屋及乌,不舍诛杀唯一这狼心狗肺的女儿,贬为庶民,嫁给南沼的越王,越王殿下。

当时在世人的印象里,越王殿下大概就是那种……活在尘埃里的,大家都不太看好他,身为一个皇子,活的不称心的时候自然人人都要去踩上一脚的。

当时叶宁以为,一个废公主嫁给一个一无所有的皇子,也算是门登户对,将来怎么着,也得过的难上加难。

叶宁是自小活在叶青青的光环之下的,她是嫡长公主,她的母亲又是萧竹书那样有萧乐雨加持的女人,皇帝待她如父女,而对自己,就是君臣了。

叶宁无时无刻不在想着让她去死。

现在好了,生不如死。

但叶青青好像不是正儿八经坐花轿从大瑶嫁到南沼去的,她第一次去南沼是和南裕泽一起的。

但是大婚那一日,确实是她亲自踏上红毯的。

那件大红凤衣镶着金边,点缀着玉石玛瑙,层叠的红纱长三尺有余。

落地轻烟,比起大瑶备着的那件婚衣,高出了不止一个档次……

红的耀眼,融为一色的红,衬着她如雪般清雅的面庞,走的端正,混着青绾丝发的红绸头纱,与渐晚的清风,徐徐而来,众人惊诧。

她总是不负了自己,一世为人,好好的嫁了一次。

如火如荼,烧着蓬勃的高贵典雅。

南裕泽后来说,他一眼就认出来的,她穿喜服的样子,第一次在地牢见,就过目不忘,她不上妆的模样,真的很漂亮,太阳微弱的光辉嵌在崇阁巍峨的的屋瓦边,他在朱红的宫门前,漫着浅浅的笑意,四下寂静,雅雀无声。

是漫天的华彩流霞,静和温煦的清风。

宫门长,路更长,红毯也长,走的慢,路就更长。

这个场景是后来无数次出现在梦里的。

一如南裕泽在很久之前独自一人,扛着薄弱的包袱,一个人,也是在黄昏,拉着长长的背影走出宫门,那条路很长,他走的很慢,越过朱红色侧门,自此,都只是他一个人了。

现在他拉着叶青青在进来,自此,可能就是两个人了。

第一次见到叶青青的时候,南裕泽就觉得她跟寻常的女子不一样,知道她身体可以自动愈合,他便以为这就是萧乐雨中的皮毛了,果然得萧乐雨者得天下。

青青第一次见落世千的时候,在街市上。

叶青青同南裕泽,刚从毒门里跑出来,在街市上买了些好吃的好玩儿的东西,落世千撞了她一下,一道白色的身影忽然闪过去,叶青青的衣角飘了起来,摔了手中的糕点,当时阳光不错,他整个人都浸在日光里,依着身形泛起一圈儿金光来。

他喜好穿白衣,温和,笑起来很暖。

说话也很有礼貌,这是叶青青第一次见他,便有些想赖上他。

第二次,是在南沼的边关,他说他是一个玉石商人,被官兵诬陷玉石是偷的,撞上了青青,他浑身草削,爆炸头,两眼发红,嘴角带血丝,撸着袖管,胳膊上隐见鞭痕,身上被划的这里一道那里一道的,如果那时候他手上在拿个破碗倒腾一根树枝,就成街边要饭的了。

他是从窗户上跳进来逃命的。

当时客栈着了火,南裕泽泼上几盆水,俩人就湿漉漉的抱在一起……

这也就是为什么南裕泽在有一段时间里很不喜欢落世千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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