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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
若佛子故食肉,‐‐一切生肉不得食:夫食肉者断大慈悲佛性种子,
一切众生见而舍去。
是故一切菩萨不得食一切众生肉食肉得无量罪。
‐
‐若故食者,犯轻垢罪。
在《吃菜》小文中我曾说道:&ldo;我读《旧约&iddot;利未记》,再看大小乘律,
觉得其中所说的话要合理得多,而上边&lso;食肉戒&rso;的措辞我尤为喜欢,实在
明智通达,古今莫及。
&rdo;这是民国二十年冬天所写,与《山中杂信》相距已
有十年,这个意见盖一直没有变更,不过这中间又读了些小乘律,所以对于
佛教的戒律更感到兴趣与佩服。
小乘律的重要各部差不多都已重刻了,在各
经典流通处也有发售,但是书目中在这一部门的前面必定注着一行小字云&ldo;在
家人勿看&rdo;,我觉得不好意思开口去问,并不是怕自己碰钉子,只觉得显明
地要人家违反规条是一件失礼的事。
末了想到一个方法,我就去找梁漱溟先
生,托他替我设法去买,不久果然送来了一部《四分律藏》,共有二十本。
可是后来梁先生离开北京了,我于是再去托徐森玉先生,陆续又买到了好些,
我自己也在厂甸收集了一点,如《萨婆多部毗尼摩得勒伽》十卷,《大比丘
三千威仪》二卷,均明末刊本,就是这样得来的。
《书信》中&ldo;与俞平伯君
书三十五通&rdo;之十五云:
&ldo;前日为二女士写字写坏了,昨下午赶往琉璃厂买六吉宣赔写,顺便一
看书摊,买得一部《萨婆多部毗尼摩得勒伽》,共二册十卷,系崇祯十七年
八月所刻。
此书名据说可译为《一切有部律论》,其中所论有极妙者,如卷
六有一节云:云何厕?比丘入厕时,先弹指作相,使内人觉知,当正念入,
好摄衣,好正当中安身,欲出者令出,不肯者勿强出。
古人之质朴处盖至可
爱也。
&rdo;时为十九年二月八日,即是买书的第二天。
其实此外好的文章尚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