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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也积累了封建制因素。
自五代、宋初,尤其从继迁开始,加快了封建化的步伐。
元昊建国标志着西夏进入封建制阶段。
同时,西夏封建制又可细分为领主制(即采邑制)和地主制两个阶段。
大体上自李继迁到元昊建国完成为领主制阶段,元昊之后至仁宗仁孝时期为地主制阶段。
1另一种意见认为,一直到宋朝时期党项族才由氏族部落制逐步发展为奴隶制,并进而建立了党项奴隶主国家,元昊建国是&ldo;产生于氏族公社废墟上的奴隶主国家&rdo;。
一直到崇宗乾顺和仁宗仁孝时期,西夏社会才完成了&ldo;从奴隶制到封建制的转化,&rdo;2封建制在夏国占据统治地位。
关于西夏的社会性质,我赞同西夏未经过奴隶制阶段,而是由原始公社制直接转变为封建制的观点。
西夏社会的发展,就其性质而言,大体上以元昊称帝建国为界碑。
元昊建国前的党项社会为原始氏族公社制,建国以后为封建制。
就其建国前的社会而言,又可分为内徙前的与内迁后的党项社会。
内徙前的党项社会:自公元6世纪末至7世纪初期(隋及唐初),党项社会处于原始社会末期。
这一时期的党项羌人居住在今青海省东南部的草原上。
他们过着&ldo;牧养■牛、羊&rdo;逐水草而居的游牧生活。
这时的党项社会,土地为公社集体所有,男子由于在生产中起决定性的作用而成为公社里的主要成员,妇女在生产中起次要作用而降为从属的地位,父权制明显取代了母权制。
男子地位的提高与妇女地位的下降,突出表现在婚姻问题上盛行收继婚制,&ldo;妻其庶母及伯叔母、嫂、子弟妇&rdo;
3。
这种婚姻制度的盛行,表明妇女可以作为家族或家庭的私有财产,由具有家长权力地位的男性及其子弟去继承,说明当时党项社会处于原始氏族公社末期。
这一时期,在党项羌居住的地区内,随着畜牧业的发达,人口的增加,产生了许多大小部落,&ldo;其中每姓别自为部落,一姓之中复分部落,大者万余骑,小者数千骑&rdo;,这些部落各有地分,&ldo;不相统1参阅拙作:《试论西夏的历史分期》‐‐兼谈西夏立国方针的转变。
《甘肃社会科学》1992年5期。
2金宝祥:《西夏的建国和封建化》,载甘肃师大学报副刊《历史教学与研究》,1959年第5期。
1吴天墀:《西夏史稿》增订本,四川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139‐165页。
2蔡美彪等着:《中国通史》第6册,书前《说明》,及正文第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