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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建国后巩固封建统治的措施元昊建国后,为了巩固其封建统治,继续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
第一,进一步调整中央官制。
元昊建国前,曾仿照宋朝官制,建立了一套适合西夏国情的官制。
公元1039年九月,元昊以中书省不能统理日常事务为由,在中央政府机构中增设尚书省,置尚书令。
其职掌是&ldo;考百官庶府之事而会决之&rdo;2。
同时,又将宋朝的二十四司改为十六司,&ldo;设1《西夏书事》卷11。
2《长编》卷124,宝元二年九月。
3《宋史》卷325,《刘平传》。
1参阅拙作:《关于元昊若干问题的探讨》,载《宁夏大学学报》1996年第1期。
2《西夏书事》卷13。
十六司于兴州,以总庶务&rdo;3。
十六司隶属尚书省。
西夏官制至此日臻完善。
元昊所设的十六司名称,据仁宗仁孝时党项人骨勒茂才《蕃汉合时掌中珠》记载,除设有中书、枢密府外,还没有经略司、正统司、统军司、殿前司、皇城司、三司、内宿司、巡检司、陈告司、磨勘司、审刑司、农田司、合门司、群牧司、受纳司、监军司等带司的机构1。
也就是说,如果加上属于地方的监军司机构,正好为十六司。
此外,与司同级但不带司名的中央机构,还有大恒(汉)历院,宣徽、工院、马院、承旨,等等。
这记载虽属于中晚期官制,但也能从中看出元昊所设十六司及其整个官制的梗概。
第二,确立朝贺仪式。
元昊即位后,其宫廷中的朝贺仪式,除&ldo;于正朔朝贺杂用唐宋典式&rdo;,其他仪式从本国实际出发,进行必要的更动。
规定群臣&ldo;常参&rdo;为六日,入见&ldo;起居&rdo;为九日。
&ldo;凡六日、九日则见官属&rdo;2。
朝贺之时,由宰相(必须由党项人担任此职者)领班,文武百官依次序排列朝谒,舞蹈,行三拜礼。
凡大臣朝拜时执笏不端,行立逾矩,有失礼仪者,要受到处罚。
另外,元昊还暗中派人潜入宋境,用重金购买被宋仁宗释放的宫人3数人,养在自己宫中,以便从他们那里了解大宋&ldo;朝廷刑赏,宫闱阴事4&rdo;,作为制定西夏宫廷规章管理制度参考之用。
第三,培养和重用人材。
元昊为了巩固其蕃汉联合统治,除了通过大力兴办蕃学,培养人材外,还注意招揽重用自宋朝投奔过来的失意知识分子,文臣武将。
正如宋臣富弼所指出:&ldo;元昊早蓄奸险,务收豪杰。
故我举子不第,贫贱无title归,如此数人,自投于彼。
或授以将帅,或任之公卿,推诚不疑,以为谋主1。
在元昊所重用的文臣武将中,其中对元昊的所作所为影响较大者,当推张元、吴昊。
张元、吴昊原名叫什么?一些研究西夏史的同志,几乎一致认为&ldo;二人原名久佚&rdo;2,或&ldo;无从考查&rdo;3。
其实,吴昊原名虽不可知,但张元原名为源,似乎有据可寻。
李焘《长编》云:&ldo;诏陕西都部署司,令张元弟侄张起,张秉彝,张仲经等往塞下,诱接张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