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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监结束,我匆忙赶回旅馆,没有录音机的帮助,我只能凭回忆尽可能记录下他说的每一个字。
我在黄色拍纸簿上写了一页又一页,直到手指酸痛,写完时天已经黑了。
我退房付钱,搭末班车回纽约。
至于他那些话的真实性,谁知道呢?他漫游全国到处杀人,刀下亡魂超过控罪的极限,少说也背了几十桩命案,有可能吗?估计确实有。
一个人要是因为偷一辆车而入罪,我们会认为那辆车只是他偷的许多车里的一辆,假如犯罪记录说五辆,我们会估计事实上有五十甚至上百辆。
我们的惩戒观里有这个不成文的因素,认为一名职业罪犯在落网时,造成的损害肯定不止已知的那些。
对连环杀手来说也许更是如此。
职业偷车贼、银行劫匪、瘾君子、家暴男子,这些都有清晰的模式、动机和手法,决定了他们的落网只是迟早问题而已。
但变态杀人狂,他杀人没有任何原因,至少没有我们能理解的原因,他任意选择受害者,或者交给命运去决定,他漫无目标地漫游全国,不管去哪儿都会在土里或水里留下几具尸体‐‐事实上这种人能落网完全是我们走了狗屎运,除非他自己开口,否则谁也无法确定哪些罪行应该归在他的名下。
我想一想那些失踪人口的命运都后背发凉,光是美国一年就有几千人下落不明。
丈夫或妻子再也受不了对方,吵完架气冲冲地夺门而出,或者只是出门买包香烟,结果一去不回。
抛弃家庭的父母,失职的父亲,把婴儿扔在医院或教堂门口的母亲。
几十年如一日通勤上下班的疲惫工人,某一天没有从应该的地方开下公路,继续前进直到汽油耗尽。
欠债的人躲避坏名声。
心碎的爱人希望忘记和被忘记,在人群中浮浮沉沉。
瘾君子、酒鬼、赌徒和性倒错者,躲避他们自己。
离家出走的孩童,浩浩荡荡,像朝圣似的不知从何处来,不知向何处去,消失在我们的城市中,我们的夜晚里。
我们以为他们受各自的心魔驱赶,自己选择失踪。
但假如存在另一种恶魔让他们失踪呢?假如他们不是消失而是被找到了呢?
另一方面,他也可能满嘴胡话。
我尽可能查证他提到地点和具体经过的案件,有时候确实对得上报纸和公开记录里的描述:孟菲斯有一对男女死于入户破坏。
一个女孩失踪,有雀斑和一双绿眼睛。
可是,克雷也同样能够轻而易举找到这些消息,编造进自己的故事。
他有用不完的空闲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