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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章

我以前还是一个小姑娘的时候,做事可没有这么有始有终。

不论是诗词歌赋,还是琴棋书画,我总是丢三落四学了就忘,捧起书卷立刻就睡意上涌,能把负责教导我的女官气得眉毛都飞起来。

平安时代的女性,蚕豆似的眉毛都点得高高的,看起来确实像是要飞起来。

这么一想的话,也许我也没犯那么大的错。

人的记忆真是奇妙,都过去这么久的事情了,我明明早已记不清那位女官的脸,率先跃到脑海里的居然还是那对蚕豆似的眉毛。

会上课睡着真的不能全部怪我。

一千年前,大抵是人们平均寿命过于短暂的缘故,大家都是尽可能慢悠悠地活着,争取把一天掰成两天度过。

人们说话的声音很慢,走路的步伐更慢,吟歌的时候为了风雅更是慢上加慢,只有我最喜欢闹腾,是所有人中唯一闲不住的那一个。

大家都活在一倍速的世界里,只有我是那个神奇的二倍速。

直到我死去,我都没有学会慢悠悠地在那个令人窒息的京城里度日的办法。

若是将我死去时的年龄乘以二,考虑到那个年代的平均寿命,我也勉强算是寿终正寝了。

我还是一个小姑娘的时候,总以为自己永远都会是一个小姑娘。

在小孩子的世界里,时间是永恒的,如蝉噪喧嚣的盛夏一般永恒。

夏天是不会死去的。

它只会在秋天来临时静悄悄地离开,下一次季节流转的时候,它又会像从未离去一般再次降临。

清澈的河水被太阳晒得闪亮发烫,斑驳的光点在树影间晃动摇曳。

那种空气都要被烤到膨胀开来的味道,嘶嘶的蝉鸣在热浪中起伏的幻觉——经历过的无数的盛夏,对于人类而言,可能就是怀旧这种感情的具象化吧。

我如今已不会爬到高高的树枝上,不会提着衣摆高兴地在河里踩水花,也不再会去翻别人家的院墙,被气势汹汹的护院侍卫撵出好远好远。

我终于不再闹腾,开始理解悠闲这个词的美好。

能够慢悠悠地平静度日,我有很多人需要感谢,这其中就有我的老朋友产屋敷耀哉。

我觉得他真是一个好人,这个拥有独自院落的住所,他没有收我一分钱的房租。

所谓的人美心善,可能形容的就是像他这样的人吧。

我的家和其他人的家挨在一起,大家都是邻居,平时周末会一起吃吃茶,聊聊八卦。

产屋敷耀哉没有将我的过去披露出去,除了柱级别的成员知道我的真实年龄以外,其他人都亲亲热热地叫我「阿朝」,认为我也是惨遭鬼的毒手失去家人的受害者之一。

鬼杀队的大本营用「本阵」这种杀气腾腾的词语形容并不恰当,这里更像一个大家庭,有很多人因为鬼失去了自己原先的归宿,这些人有的成为了正式的鬼杀队队员,有的成为了隐的成员,也有人亲眼见到鬼吃人的过程后,再也无法回到普通的社会中去,在鬼杀队的庇护下选择了安居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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