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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如果把这枚指纹做成模子,等我将来不得不犯下第二桩罪行时,刻意在犯罪地点留下模子指纹结果会如何?恶魔在我耳边循循诱导。

举个极端的例子来说,假设我杀了一个人。

我想象自己这个去了朝鲜的弟弟又回到日本,外表落魄,心态茫然。

另一方面我再事先替扮演兄长的自己预留不在场证明,然后,动手杀人。

当然我会小心不在现场留下任何证据,光是这样或许就已足够。

但是,倘使出了某种差错,致使扮演兄长的我遭到怀疑那就危险了。

纵然早已备妥不在场证明但谁能保证不会被拆穿?

可是,在那种情况下,若现场留有真正兄长的指纹又会怎样呢?应该没有人知道弟弟的指纹,所以不可能明确现场留下的到底是谁的。

纵使有人目睹我犯案,仅凭指纹的差异,还是能令我无罪获释。

警方必须永远苦苦搜寻一个拥有死人指纹的男人,苦苦追寻表面是兄长,实则是弟弟的真正的凶手。

这个万无一失的主意令我飘飘然起来。

就像把史蒂文森那本梦幻小说《化身博士》(3)搬到现实人生中一样。

我这个恶人,想必终其一生再没有比想出这个障眼法更幸福的时候了。

不过,想出这计谋的时候,我依然沉醉在美满的生活中,压根儿没想过要确实执行,真正将其提上日程,是在我花天酒地、为欠债所苦之后。

有一次,我尝试着用这个方法,从家境殷实的朋友家中顺走值钱货,这是我犯下第一起偷窃案。

以那枚指纹为样本,做一枚橡皮图章。

对略有制版经验的我而言,并不是难事。

从此,每逢缺钱挥霍我就会用这招,而且一次也没被人怀疑过。

有时,是因为受害者自认倒霉没有报警,也有时纵使报警未等发现指纹就已不了了之,我的偷窃行径轻轻松松便能成功,轻而易举到了无趣的地步。

而得意忘形的我,一错再错,最后竟然犯下杀人重罪。

关于我最后的罪行,笔录上应该都有详细记录,在此我就简短带过,总之就是我由于负债累累急需一笔钱。

此时,正好某个熟人基于某种原因‐‐据说好像是提供秘密活动经费的政治献金‐‐必须将三万圆的巨款放在自家保险箱里一晚,这件事我是在那个保险箱前,从当事人口中听说的。

虽有负债,但我在金钱方面表现得很有信用,朋友才会毫不保留地在我面前直言不讳。

当时,除了当事人的妻子,还有我及两三名客人在场。

充分调查各种状况后,当晚我便以弟弟的装扮潜入友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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