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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明回国之时,正是康生一味投靠李立三之时。
当时握有实权的李立三根本没有理会共产国际将王明留在中央的意图,而是直接将他分配到一个基层工厂(即浦东区南洋烟厂)去作党的支部书记。
善于投机钻营的康生,根本不知道王明回国是奉命而来的,更没有想到王明后来会有那么大的权力和&ldo;神通&rdo;,因而也不把正在基层工作的王明放在眼里。
不仅不放在眼里,而且还积极支持李立三在一年之内先后给他两次组织处分。
第二次发生在一九三〇年三月十日。
原因是王明于一九三〇年一月因参加上海闸北地区的一次秘密集会而被捕后,他为了急于取保出狱,竟把党的秘密机关直接告诉巡捕。
幸而机关及时转移,未遭损失。
为此,待王明被保释之后,中央政治局以丧失政治警惕,严重违犯秘密工作纪律为理由,决定给他警告1米夫;1926年曾作为共产国际赴华代表团成员到过上海。
1927年返回莫斯科任中山大学副校长。
1928年原中大校长拉狄克因托派问题消除出党后,米夫继任校长。
处分。
第二次发生在一九三〇年七月。
原因是王明等四人在中央工作人员讨论会上,公开批评了作为立三&ldo;左&rdo;倾错误标志的六月十一日政治决议案,从而触怒了李立三同志,李当场给他扣上&ldo;右倾&rdo;、&ldo;小团体活动&rdo;的帽子进行压制。
之后不久,又决定给他留党察看六个月的处分。
今天看来,这两次组织处分,第一次是正确的,第二次是错误的。
说第二次是错误的,当然不是说王明据以反对立三&ldo;左&rdo;倾错误的理由是正确的。
实际上,王明的主张同立三的主张并无两样。
早在一九三〇年三月十五日,即对王明进行第二次组织处分之前四个月,王、李两人曾在《布尔什维克党》杂志第四十五期上同时发表文章1,各自阐发过自己的观点。
两文相比,除在中国革命与世界革命不平衡以及&ldo;第三时期&rdo;的认识上有些不同外,在中国革命任务与当前形势的估计上基本相同。
他们都主张攻打大城市,很快夺取武汉;他们都混淆两个革命阶段,把武汉的夺取看作是民主革命的&ldo;彻底完成&rdo;和社会主义革命的&ldo;正式开始&rdo;;他们都认为当时主要危险是右倾。
尽管后来他们相互攻击为&ldo;右倾&rdo;,但实质上他们都是&ldo;左&rdo;
倾。
要说区别的话,就是王明比立三更&ldo;左&rdo;。
王明之所以反对立三,就是认为立三&ldo;左&rdo;得不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