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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生在一九五九年五月十一日的一次报告中曾经公开声明说:&ldo;我今天讲的
话,明天我就不认帐,所以录音也没有用&ldo;。
既当吹鼓手,又当刽子手!
在我们看来,很难理解,在两面派看来,一点也不怪!
第六次&ldo;路线斗争&rdo;,康生说发生在六二年,斗争的问题是翻案还是反翻案。
那个时候,中央党校大搞翻案;党的八届十中全会上,&ldo;我批评了杨献珍&rdo;,才&ldo;把这股歪风打下去&rdo;。
所谓大搞翻案,实际是指中央党校否定杨献珍所谓右倾机会主义错误,否定办校有所谓方向性错误两件事。
在一九六二年初,中央党校讨论中央召开的七千人大会报告时,就有不少同志提出:杨献珍等同志有没有右倾机会主义错误,要不要为其平反;中央党校是不是犯了方向性错误,要不要对&ldo;十六字&rdo;方针重新认识。
关于前一个问题,由当时的中央监委常务副书记兼中央党校校长王从吾同志主持党委会讨论处理。
经过反复调查,终于向中央写出甄别报告,明确提出,杨献珍同志没有右倾机会主义问题,此案可以了结。
关于第二个问题,由党委发动全校十七级以上党员干部进行了充分讨论,成立了若干小组讨论、起草文件,总结经验教训,澄清是非,端正方向。
并在此基础上草拟了一个《中央党校教研室工作条例(草案)》。
就是在这个条例中,开宗明义,肯定&ldo;十六字&rdo;方针是正确的。
另外,还发动群众总结一九五九年以来的教学工作经验,揭露党校问题。
许多同志点名道姓地系统地批评了康生、曹轶欧的错误做法,清理了一九五九年以来提出的所谓&ldo;最高最后标准&rdo;、&ldo;顶峰&rdo;、&ldo;在学习中战斗,在战斗中学习&rdo;、&ldo;少而精&rdo;、&ldo;立竿见影&rdo;等错误口号。
中央党校党委根据同志们的揭发,本着&ldo;有言必录,保护批评者&rdo;的原则,编出四十三期《简报》,并写了个《中央党校五九年以来教学工作总结(草案)》。
以上材料,均发给了全校十七级以上干部讨论,并报送了中宣部、中组部、中直党委和中
央办公厅主任杨尚昆同志。
康生得知以上情况,硬说是&ldo;翻案&rdo;,攻击起草小组是&ldo;反党小集团&rdo;,叫嚷要大反&ldo;翻案风&rdo;。
因此,康生挑起的这次所谓&ldo;路线斗争&rdo;,实际是打着&ldo;反翻案&rdo;的幌子,维护其插手党校以来的胡作非为。
这就是康生在中央党校亲自挑起的四次&ldo;路线斗争&rdo;的真相。
除此之外,他在中央党校还挑起了六次&ldo;路线斗争&rdo;,这就是:五九年上半年,对&ldo;思维和存在没有统一性&rdo;的批判;五九年下半年,对杨献珍同志所谓&ldo;反三面红旗&rdo;的批判;六四年夏,对&ldo;合二而一&rdo;的批判;一九六六年春,配合社会上批判《海瑞罢官》,在中央党校进行的&ldo;反彭真的斗争&rdo;;一九六六年夏,在中央党校掀起的&ldo;反林枫的斗争&rdo;;一九六六年底,在中央党校又掀起了&ldo;同刘邓路线的斗争&rd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