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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楼虽然有门,但那门上的油漆,大部分已经脱落,就跟本杰明住的地方一样,不仅门,连外墙上的墙灰,也一张一张地翻卷过来,像一片片枯黄的树叶。
看这情形,也不像有人住。
我站在门边,不敢贸然将门拉开,小心翼翼地向里张望,里面黑洞洞的,什么也看不见。
我扬声喊道:&ldo;有人吗,里面有人吗?&rdo;我发现我的声音怪怪的,像是刚从冰窖里捞上来。
没有人回答我。
我再问了一次,还是没有人回答我。
到这时候,我才缓慢地拉开门,当外面的光线照进去之后。
里面亮了起来,可是,一个纸片也没有。
我差不多是绝望了。
回到自己的住处,我想,我是不是应该放弃呢?这两个人,真的有什么价值吗?说不定,就像市民管理所提供的材料一样,他们只不过是平凡到极点的小人物,毫无特别之处,如果本杰明还有一点特别的话,就是他胆敢一个人住到这鬼楼里来,但是,对一个结婚不久就死了太大的人,孤单已经不只是一种习惯,也许已经形成了一种性格,如此看来,也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了。
可是,那个妇人呢?那个只露了一下面就神秘失踪了的妇人又是怎么回事呢?我不愿再去思考,说不定,正如房产商所说的,根本就不存在这么一个人,只不过是我认错了,或者是幻觉;即使有这么一个人,也可能是路过,或者跟我一样,是来找人的,没找到人,她就下去了。
我虽然在密切注意她的动向,但哪有不走神的时候?下几步楼梯,只需要一闪念的功夫。
至于她听到本杰明&iddot;巴尔莫雷斯的名字就发抖,说不定她也听说这里住着一个古怪的老头儿。
可这样的解释显然是不大能讲得通的,是拙劣的,可我叉有什么更好的解释呢?再有一种情况就是,她根本就没有发抖,只不过是我自己在发抖,因而也就觉得人家也在发抖。
我简直想放弃了。
那天晚上,我再没心思关注楼上的动静,只想好好地睡上一觉。
第二天一早,就离开这个鬼地方!
由于长时间高度紧张而导致的精神上的疲劳,我那一觉睡下去就不知道醒来。
当我伸一个懒腰并终于睁开眼睛的时候,太阳已起来老高‐‐我已经错过航班了。
我苦笑了一下,下楼随便吃了早点,又回到屋子里来。
我必须在这里再呆上一天。
但是,对我这个失败者来说,再呆一分钟也是多余的,更是困难的,我百无聊奈,无所适从。
直到这时候,我才想起那个曾经给了我许多安慰的东方女子。
在马尼拉,我曾经有过一个情人,当然那是好几年前的事了,后来,为一件小事,我们闹了别粗,分手了。
现在,她不知起床没有?昨晚,她又跟谁同眠?我想去找找她,这愿望相当强烈。
但是,每每遇到这类问题,我都会很快发现自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胆小鬼……我又倒到床上去。
我管束不住自己的思想,禁不住异想天开,想到最后,我就想到了我远在美国的妻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