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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章

由于情形和我们俩想的不一样,我们原本准备好的开幕词都用不上了,气氛就显得很尴尬。

我们俩窘得满头汗,小黛农大概觉得有些过意不去,就问你们怎么来的,我说我们走着来的,赵跃进拿出我们带的牛肉干和水果糖说这是给你带的。

小黛农看也不看说我不要,你们带回去吧。

我们更加尴尬,一句话说不出来,脸上的汗和着泥滴下来,我们不停用手擦,不一会儿就把自己抹成了窦尔敦一样的大花脸,那情形好像正在劳改的不是小黛农,而是我和赵跃进。

吭哧了半天,我终于憋出一句话:&ldo;勒刀老哥不知道去哪了,我们一直找不到他。

&rdo;这句话说出来我就后悔了,这不明摆着想当小黛农的爷爷嘛。

小黛农看着我冷冷地说:&ldo;你们的勒刀老爹已经死了很久了,你们不知道?&rdo;

我们俩吃了一惊,忙问怎么回事。

小黛农看我们俩惊讶的表情不像是装出来的,闭上眼睛说:&ldo;我被抓以后不久我爷爷就死了,是管教干部告诉我的,说我爷爷死在勐养农场附近的一个山沟里,他们发现他的时候尸体已经快烂掉了,他们认得我爷爷的枪,才确定是我爷爷,都以为我爷爷是去打猎的,我知道我爷爷不会跑那么远去打猎,我始终也不知道他去干什么。

&rdo;

我和赵跃进说不出话来,我们心里很清楚老勒刀为什么去勐养农场,因为刘副连长在勐养农场,老勒刀不是去打猎的,是去杀人的。

回去的路上我们很难过,我们知道小黛农生我们的气,怪我们既没能照顾好三花,也没能照顾好老勒刀,小黛农跟我们说让我们以后不要来,她不想再见到我们。

这句话着实伤了赵跃进的心,路上我跟赵跃进开了一句不合时宜的玩笑,说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结果赵跃进一下就急了,要不是我俩拉肚子都拉得跟面条一样软,我想赵跃进一定跟我玩&ldo;猴子偷桃&rdo;。

我知道自己说错了话,很是过意不去,想说说话找找气氛,可赵跃进脸拉得比驴脸都长,一句话也不跟我说。

说实话我也很喜欢小黛农,小黛农笑起来很好看,眼睛弯弯的,嘴角微微翘起,让人想起含烟的西湖水,虽然我没见过西湖,但是想必美不过小黛农的笑,只可惜刚刚她从头到尾都没笑过,我不知道以后还有没有机会看到她笑了。

我对小黛农比较朦胧,只是心里觉得她挺好的,不过这一点我比不了赵跃进,他是真心喜欢小黛农,也许是因为他没有我这么多心眼,所以比较专一吧。

我不知道这对于赵跃进是福是祸,或许只有我考虑这个问题,因为赵跃进从不考虑问题,是福是祸他都迎头而上。

我对老勒刀的死也很难过,他是一条好汉,不像我们这些知青,被人打完了左脸再伸出右脸。

老勒刀坚信着景颇族千百年来恪守的信仰,这种信仰不见于文字,只代代相传于景颇人的心中,那是一种恩怨分明,有仇必报的血性。

我不知道我血管里流淌的鲜血中是不是有这种血性,抑或只有赵姨妈留给我的奴性,我没找到什么机会证明,或许有机会我也不敢证明,否则我为什么不去勐养农场砍了刘副连长?

现在却不是我拷问自己良心的时候,我没有办法救出小黛农,可是我要想办法救出我们自己,我想离开这个鬼地方,虽然这里美得如诗如画,可是诗和画都是吃饱了饭有了闲情逸致才有工夫欣赏的,我们活得人不如狗,就算身在画中又能怎样?

可是说实话我真是想不出任何办法,我只熟悉偷鸡摸狗,赵跃进除了养猪和&ldo;猴子偷桃&rdo;,似乎对思考也不怎么在行,想到这里我的心头涌起一阵绝望,我真想就此了断了自己,不再过这种人不人鬼不鬼的生活,让所有的烦恼和沮丧都跟着我一块儿见鬼去。

当年云南知青的自杀率居全国第一,有我这种想法的人绝不在少数,我们身处蛮荒,衣不遮体食不果腹,生命如蝼蚁般卑微,场长连长们只要高兴,想捏死哪一个就捏死哪一个,试问这样活着还有什么意思?我们黑七类还则罢了,那些当年叱咤风云、手持皮鞭誓言砸烂旧世界的红小将,苍茫大地我主沉浮的红卫兵,是何等的意气风发。

如今他们全都低下了曾经高傲的头颅,在蛮荒中苟延残喘,为了一个回城的名额出卖能出卖的任何东西,更有甚者为了一个稍大点的窝头,相互打得头破血流。

上苍跟我们开了个好大的玩笑,很多人玩不起了只好去死,据我所知,当时在自杀的知青中,红五类占七成以上。

当然现在想想那时候的想法确实幼稚,哪有严重到要死的地步?日子是艰难点,可也不至于艰难到活不下去的地步。

现在我回城快二十年了,过的日子并没有比在云南的时候好多少,甚至有段时间过得还不如在云南当知青的时候呢,可我依然恬不知耻地活着,从来没想过要弄根麻绳把自己勒死,&ldo;好死不如赖活着&rdo;,在如今即将知天命的我看来,还真他妈的有道理。

我要说生活这个东西还是挺会玩人的,它在就要把我们通通玩死的前夕,又给了我们一颗希望的泡泡糖,让我们自己吹泡泡。

这里需要明确一点,这个希望的泡泡可是要我们自己吹的。

这个泡泡起始于橄榄坝农场七分场。

相信这件事很多人都清楚,我还想讲一遍。

1978年11月,一个叫徐玲先的上海女知青要生孩子,生孩子是件喜事,值得庆祝,可她犯了一个错误,她想到分场医院去生这个孩子。

就像我前面说过的一样,分场医院的医生弄死人比治好人拿手,杀生比接生在行,一个小小感冒到了他们手里就有可能置你于死地,更何况是生孩子这么大的事。

要是我生孩子(当然我不具备这样的条件),我他妈的宁可自己给自己接生也不去找分场医院的医生。

不知道当时徐玲先是怎么想的,总之她就冒着生命危险去了分场医院。

分场医院一个姓成的医生接待了她,这个成医生是革命&ldo;红医班&rdo;毕业的,正式挂牌看病的时候连手术刀和水果刀都分不清,平时喜欢喝两杯小酒,看病的时候嘴里含一口酒往医疗器械上一喷就算是消毒了,有时候舍不得酒也就干脆不喷了。

基本上可以这么讲,成医生跟杀猪的屠户唯一的区别就是‐‐杀猪的没有他这么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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