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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作了以上判断之后,刘峙、李树正很怀疑,仍然不敢抽调邱兵团。
这时我与邱清泉通电话后,了解黄口附近之解放军主力有南移模样,但尚未证实。
米文和师已失联络,情况不明。
根据这一情况,一面令邱清泉迅速搜索清楚二野行动,一面判断二野主力可能南下阻止黄维兵团北进。
根据以上判断,我提出两个方案如下:
第一案:以黄百韬兵团坚守碾庄圩一周至十天,以十三兵团守备徐州,以七十二军为总预备队,以第二兵团、十六兵团会合十二兵团先击破二野六个纵队,然后回师东向,击破三野以解黄百韬之围。
理由:这一案蒋军可从现有态势迅速攻击,并可集中绝对优势兵力(将近十个军,计:邱兵团三个半军,黄维兵团四个军,孙元良兵团两个军),以击破二野六个纵队。
但此案能否实施,关键在于黄百韬是否可以坚守一定时期。
第二案:以十六兵团守备徐州,以二兵团、十三兵团之全力解黄百韬兵团之围,同时令十二兵团向徐州急进,以七十二军为总预备队。
理由:这一案可以安定黄百韬部心理,稳扎稳打,徐州不受威胁。
但如黄维兵团被二野牵制,不能及时到达徐州以东参加战斗,则感击破三野之兵力不足。
我的第一案提出后,刘峙、李树正坚决反对,认为黄百韬决不能久守,坐视黄百韬被吃,太冒险。
而且这时对二野情况尚未完全明了,如果二野主力不在涡、蒙附近,西路扑空,东路黄兵团被歼,简直闹成笑话。
我对二野情况也不明,万一扑空,黄百韬又被吃,蒋介石向我追究责任,别人骂我见危不救,难以逃避责任。
心中虽认为第一案是战略决战的上策,也不敢坚持。
对于第二案,刘、李认为符合蒋介石的命令,但对邱兵团能否不受牵制东调,以及东调后解放军尾追到徐州如何对付,仍有极大顾虑,李树正不表示意见,刘峙犹疑不定,于是决定先召邱清泉来徐商讨。
11日中午前后,邱清泉到徐州,这时侦察报告二野主力南下(其实原来即非主力),当面仅有两广纵队。
同时邱清泉认为米文和向解放军投降(以后事实证明是被解放军包围消灭)。
到11日午后,刘峙才决心将第二兵团东调,协同十三兵团解黄百韬之围,但仍留了一个尾巴,令七十四军位于九里山附近为预备队,以防二野向徐州攻击。
刘峙当日命令要旨如下:(一)二野主力(其实是一部)与邱清泉兵团在黄口附近激战后已向宿县、涡阳、蒙城间地区转移。
三野主力已渡过运河及不老河将黄百韬兵团包围于碾庄圩附近,正激战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