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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张纸还有用吗?”
林南非常小声地凑过去问杜一庭。
毕竟还在学校上课期间,他俩不是过来谈恋爱的,还是收敛一点比较好。
杜一庭摇摇头,挑着眉看向林南,表情上写出了“你想干什么”
五个大字。
林南笑了笑,拿着杜一庭的笔开始在纸上写字。
林南爱看书,也挺爱写字的,高中也锻炼出来了写字速度。
他的握笔姿势并不很标准,拇指覆盖在食指的半边指甲盖上,用力也有点紧,但下笔飞快。
不一会儿,林南就将写了字的纸条和唯一一支笔递给杜一庭。
并笑眯眯地看着对方。
-我们别说话了,传纸条吧?
上学时候,林南就非常热衷于传纸条这种明目张胆下的小举动,只可惜过了小学之后,也没机会找到合适的人传。
杜一庭目光向下一扫,一眼就把纸条上的字看完了。
林南的字很整齐,大概是为了留出空位,一整行地贴在最上空,看起来既规矩又潇洒。
杜一庭写了一个字,重新把纸笔放在林南面前。
-可
就一个字,看起来和林南平时写字的风格略微有点像。
林南平时看着自己写的字,并不觉得很好看,但他自己写的“可”
字,他认为是他能写得比较好的一个字。
杜一庭这个“可”
字与他写得相似,是好看的。
对一个人好感上升的点有无数。
在林南这,字写得好看也是一个因素。
光一个“可”
字,林南就觉得杜一庭这个男朋友挺可的。
林南勾了勾嘴角,落笔写下了刚才他想要继续说的话题。
-我觉得黎刻挺厉害的,才大二,他已经参加过几个摄影大赛,还拿过奖,他都能靠摄影养活自己了。
不过黎刻家里本来就不缺钱,他摄影赚的钱就只当和男朋友去玩的零花钱。